证券交易印花税法律问题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9:53印花税在证券商场上是一个临时性的税种,它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书立、秉承的凭据征
收的一种行为税,来由纳税人自行张贴印花税票完税而得名。证券生意印花税是我国证券商场上
一个重要税种,发挥着多种政策性的效果。我国的印花税、屠宰税等行为税是归于财务意图税,证券
生意印花税也不例外地归于财务意图税,我国股票生意印花税的这种财务收入功用的发挥是以证券
商场“换手率”较高为根底的。证券生意印花税具有按捺证券商场投机的效果。2005年1月24日,
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证券(股票)生意印花税税率的告诉》规则,从2005年1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生意印花税税率,对生意、承继、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两边当事人别离按1‰的税率交纳证券(股票)生意印花税,此次调整降低了证券生意印花税的税
率。2007年调整为3‰,2008年又调整为1‰,2008年9月19日由双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税率
不变。证券生意印花税存在许多问题,以下将详细分析。
一、证券生意税存在的问题
(一)名不符实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秉承的凭据征收的一种税,其意图在于加强凭据办理,
使经济行为规范化,了解其他税种的税源和交纳状况,加强监督控制,一起能够积累资金,添加财务收
入。跟着电子计算机技术在证券生意过程中的遍及运用,证券生意早已告别了纸质年代,股权转让
书据成了电脑中的一个电子记载,既无什物凭据,也无印花税票,征收印花税现已失去了原本的含
义,证券生意印花税实质上成了一种生意行为税,与印花税的原本意义不符。
别的,现行证券生意印花税是在短少根本税收法规根据的状况下所做的变通,套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第11个税目,即“产权搬运书据”,税收法定主义要求税收必须有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