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清远不动产继承、受遗转移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2:33关于清远不动产承继、受遗搬运挂号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条件:契合处理的个人、企业、机关单位
所需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房子所有权证;
2.《承继人/受赠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承继公证书或赠与公证书;
4.《赠与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交财务(国资)部分的清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物权属改变请求表和组织组织代码证、委托书;属国有企业的须提交国企办批复、营业执照、委托书。属集体所有的,须提交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乡民大会)经过的决议书和营业执照、委托书;属银行体系,要提交上级主管部分批文、营业执照、委托书;属合资、协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委托书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经过的决议书,但企业规章另行规则的在外;
《受赠人属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及委托书。
窗口处理流程:
提交请求→受理收件(买卖中心窗口)→审阅(买卖中心主任)→批阅(房管所副所长)→缮证、发证(产权股)→归档(档案室)
处理时限:15工作日
就事窗口:
清远市不动产挂号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和富广场首层
咨询电话:0763-336371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在外,4月-9月下午14.30-18.00);
清远各区县市的不动产挂号中心
处理费用:
1.土地挂号费:证书6元/本。
2.房子挂号费:
(1)住宅挂号(住宅挂号一套为一件):80元/件;
(2)非住宅房子挂号(非住宅挂号的房子权利人按规则请求完结一次挂号的为一件):550元/件。
3.小微企业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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