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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如何处理用人单位与企业固定工的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4:57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都知道在我国,依据相关法令规则,用人单位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则签定了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持续实施,并应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用人单位与企业固定工的劳作联系是怎样处理,期望共享的内容可以有所协助。
在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怎样处理用人单位与企业固定工的劳作联系
原劳作部《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规则:在国有企业固定工转制过程中,劳作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实施劳作合同准则为由,借机解雇部分员工。依据该规则的精力,对企业固定工在转制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可按以下方法法处理:
1、员工不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经两边洽谈赞同,可在书面请求三十日后免除劳作联系。用人单位招(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则签定了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持续实施,并应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对回绝签定劳作合同又实施协议的,用人单位可在其提出书面请求三十日后免除劳作联系。劳作联系免除后,如原合同约好或用人单位依法规则了补偿方法的,员工应依相关约好或规则承当补偿职责;如无约好或规则的,按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2、员工回绝签定劳作合同但仍要求坚持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可在规则的期限届满后,与员工免除劳作联系,并处理有关手续。
3、员工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没有处理完毕或因为其他问题在被检查期间,不得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
4、在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员工应本着相互合作的精力,在相等自愿的基础上洽谈确认劳作合同期限。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用人单位与企业固定工的劳作联系是怎样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员工免除劳作联系后,应及时将员工档案转到员工新的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转到员工自己户口所在地。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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