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执行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别差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19:19不难看出,在世界条约层面上,有关被吊销判定的供认与履行问题,存在许多离婚之处。那么,可想而知,国别的差异将会使得被吊销判定的供认与履行问题更为杂乱。
在法国,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502条,外国判决判定被吊销,不是法国对其回绝供认与履行的事由。在供认与履行外国判决判定时,法国并不考虑外国主管机关对判决判定的吊销行为。当然,法国主管机关会依据判定未恪守根本的程序公平要求而回绝供认与履行有关判定,可是外国主管机关的吊销行为绝非法国不予供认与履行外国判决判定的理由。当然,法国这种专心于判决判定从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做法疏忽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它没有考虑外国法院在判定的合法介入中所发作的利益。由于法国疏忽了外国法院在世界商事判决判定中的合法介入,因而其在是否供认与履行世界判定中的考量要素非常有限。在司法实践中,法国法院已屡次供认并履行了被判决判定本国法院吊销了的判决判定。Hilmarton Ltd. v. O.T.V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比如,它很好的诠释了法国法院在对待世界商事判定供认与履行中的情绪。一同,在SEEEV.Yugoslavia案,由两位判决员组成的判决庭于1956年在瑞士的洛桑(Lausanne)作出判定,该判决判定被瑞士法院宣告为不是判决判定,当胜诉方在法国寻求法院强制履行时,里昂上诉法院于1984年判决允许履行。
相反,德国在有关已被吊销之判决判定的供认与履行问题上广泛采行《纽约条约》Article V(1)(e)的做法,即关于那些被判定做出地国法院吊销的判定,德国法院不予供认与履行。《德国民事诉讼法典》(ZPO)第1061节规则,供认与履行外国判决判定应与《纽约条约》的规则相一致。德国法院将依据判定地国有关判定的位置判别对判定予以检查,并能够当令的改动有关判定的供认与履行决议。假如在德国法院做出供认与履行外国判定的决议后,该判定却被有关国家吊销,那么德国法院将会做出吊销其已供认与履行的决议。因而,假如一项世界商事判定被做出地国吊销,那么德国法院做出的供认外国判决判定的决议将会吊销。有关德国的实践操作能够在最近的一同船只修补案子中体现出来。在该案中,修船方在船主未付出修补费的情况下依据合同中的判决条款在莫斯科提起了判决。判决委员会在1998年8月20日做出了有利于修船方的判定,一同,原告便在德国的高等法院(OLG)寻求供认与履行。可是,莫斯科有关法院在1999年4月12号吊销了该判定,声明判决庭的判定逾越了判决规模。OLG于1999年4月27号开始宣告判定可予履行,由于在俄罗斯没有正式吊销判定。1999年6月25号,俄罗斯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委员会承认判定无效,紧接着该判定也被OLG视为已吊销判定而不予履行。接下来发作的是莫斯科市法庭于2000年4月21号又否定了从前的吊销行为。与此一同,德国联邦法院推翻OLG的决议,建议判定可得履行,由于俄罗斯终究做出了判定有用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