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法令规则,在施行
婚检的当地,请求成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组织进行查看并向
婚姻挂号机关提交查看证明。在婚检准则施行过程中,因为婚姻法规则的“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一向未能清晰,这就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婚姻挂号机关依据婚检组织出具的查看成果无法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不应当成婚的疾病,是否能够处理挂号。二是因为查看没有针对性,这就形成婚检中存在查看项目多、收费高级问题,群众反映激烈。因而,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没有清晰的情况下,现在不宜操纵有婚前医学查看证明作为成婚挂号的必要条件。假如成婚当事人从两边健康的视点考虑,能够自愿到医院查看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