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04:49
工伤确认请求程序:
1、企业(单位)请求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作职工伤(亡)事端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作保障局陈述,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陈述。用人单位应在发作职工伤(亡)事端后30日内提交《海东区域企业劳作者工伤确认请求书》请求工伤确认。用人单位处理工伤确认应向海东区域劳作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端发作状况的书面陈述;
(3)《职工工伤确认请求书》;
(4)职工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证明(如劳作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度医治的确诊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睹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载、相片、口供记载等);
(8)道路交通事端责任确认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端的);
(9)工伤确认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请求程序:
用人单位职工发作伤(亡)事端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则出具事端陈述及请求工伤确认的,受伤职工自己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作保障局提出工伤确认请求。一起,个人请求工伤确认须携以下材料:
(1)职工和用人单位有用的书面劳作合同或现实劳作联系证明;
(2)《职工工伤确认请求书》;
(3)职工自己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职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端状况材料(照实叙说事端发作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睹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载、相片、口供记载等);
(6)道路交通事端责任确认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端的);
(7)工伤确认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职工托付证明、亲属联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
劳作能力判定安排按下列程序安排判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挂号;(所需材料:请求书;工伤确认书;医疗初度、再次住院病历;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二)依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法延聘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认判定时刻和判定医院;
(四)告诉相关医学专家和被判定人参与;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判定规范和被判定人伤病状况经过临床查看确诊提出各自确诊定见,必要时需托付具有资历的医疗安排进行确诊,也可延聘外地专家进行确诊,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判定表》或《劳作能力判定表》;
(六)劳作能力判定安排依据专家作出的确诊定见,确认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判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作能力判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别离告诉用人单位、被判定人和基金经办安排,一起告诉当事人15日内有请求从头判定的权力;
(八)劳作能力判定安排自受理请求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结判定,单个事例不得超越六十日。
社会保险挂号程序
处理项目名称:社会保险挂号
处理安排:各县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局、区域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局带着材料:
(1)营业执照、同意建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能监督部分颁布的安排安排一致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经办安排规则的其他有关证件
处理程序: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安排请求社会保险挂号。
(2)缴费单位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时,填写社会保险挂号表,并出示相关材料:
(3)对缴费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挂号表、供给的证件和材料,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符合规则的,予以挂号,发给社会保险挂号证。
1、企业(单位)请求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作职工伤(亡)事端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作保障局陈述,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陈述。用人单位应在发作职工伤(亡)事端后30日内提交《海东区域企业劳作者工伤确认请求书》请求工伤确认。用人单位处理工伤确认应向海东区域劳作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端发作状况的书面陈述;
(3)《职工工伤确认请求书》;
(4)职工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证明(如劳作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度医治的确诊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睹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载、相片、口供记载等);
(8)道路交通事端责任确认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端的);
(9)工伤确认所需的其他材料。
2、个人请求程序:
用人单位职工发作伤(亡)事端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则出具事端陈述及请求工伤确认的,受伤职工自己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作保障局提出工伤确认请求。一起,个人请求工伤确认须携以下材料:
(1)职工和用人单位有用的书面劳作合同或现实劳作联系证明;
(2)《职工工伤确认请求书》;
(3)职工自己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职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端状况材料(照实叙说事端发作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睹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载、相片、口供记载等);
(6)道路交通事端责任确认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端的);
(7)工伤确认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职工托付证明、亲属联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确认请求的)。
劳作能力判定安排按下列程序安排判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挂号;(所需材料:请求书;工伤确认书;医疗初度、再次住院病历;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二)依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法延聘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认判定时刻和判定医院;
(四)告诉相关医学专家和被判定人参与;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判定规范和被判定人伤病状况经过临床查看确诊提出各自确诊定见,必要时需托付具有资历的医疗安排进行确诊,也可延聘外地专家进行确诊,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判定表》或《劳作能力判定表》;
(六)劳作能力判定安排依据专家作出的确诊定见,确认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判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作能力判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别离告诉用人单位、被判定人和基金经办安排,一起告诉当事人15日内有请求从头判定的权力;
(八)劳作能力判定安排自受理请求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结判定,单个事例不得超越六十日。
社会保险挂号程序
处理项目名称:社会保险挂号
处理安排:各县社会保险工作管理局、区域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局带着材料:
(1)营业执照、同意建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能监督部分颁布的安排安排一致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经办安排规则的其他有关证件
处理程序: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收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安排请求社会保险挂号。
(2)缴费单位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时,填写社会保险挂号表,并出示相关材料:
(3)对缴费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挂号表、供给的证件和材料,社会保险经办安排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符合规则的,予以挂号,发给社会保险挂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