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员工提供虚假资料入职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6:57
员工在刚进入一个岗位的时分,应当供给相应的材料。其材料一般有一寸免冠相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供给学生证原件),资历或资历证件原件,与原单位革除或停止劳作合同的证明。接下来,就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员工经过诈骗行为与企业缔结的劳作合同无效
我国《劳作合同法》规则,签定劳作合同,两边当事人要相等自愿,达到合意。也便是说,劳作合同应是两边当事人实在意思的表达,任何一方不能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合同,不然合同便是无效的。关于无效合同,企业能够革除。
实际傍边,很多人为了进入一个好的企业,谋得一份薪水较高的作业,当本身条件达不到企业的选用条件时,就可能会选用假造学历证书、虚列作业经验等方法使自己契合企业要求。员工入职后,企业可能会经过各种渠道得知员工供给的某些信息是虚伪的,此刻就能够以员工存在作假和诈骗行为为由,提请裁定庭或法院承认两边的劳作合同是无效的,这种建议一般都会得到裁定庭或法院的支撑。
二、员工供给虚伪信息的状况并非都归于诈骗行为
有些企业在处理员工供给虚伪信息的状况时,以为员工的任何诈骗行为都归于诈骗,这是差错的。比方,有些企业为避免职作业假,会让员工在求职登记表或入职登记表的最下方写上“自己许诺上述一切信息彻底实在有效,假如有任何虚伪信息,公司能够随时革除劳作合同,不必付出任何补偿”之类的确保,而且签字承认。之后,企业一旦发现有虚伪信息,就据此为由与员工革除劳作合同,但这种做法存在必定的问题。
三、相关法令条文
这种行为归于以诈骗手法缔结劳作合同,能够直接革除劳作合同,无需经济补偿,还可对其追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作合同无效或许部分无效:
(一)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状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革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扫除劳作者权力的;
(三)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的。
对劳作合同的无效或许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作争议裁定组织或许人民法院承认。
第八十六条劳作合同按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则被承认无效,给对方形成危害的,有差错的一方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有关员工供给虚伪材料入职该怎么处理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假如员工在入职期间有供给虚伪材料行为的,一般能够断定与单位签定的合同无效。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