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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可以不起诉或免处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03:35
风险驾驭罪指以风险的方法驾驭机动车,对大众安全构成必定要挟的行为,风险驾驭罪很简单形成严峻的交通安全事故,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那么风险驾驭罪能够不申述或免处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风险驾驭罪可不能够不申述或免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假如风险驾驭行为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许过了追诉时效等景象的,是能够不申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责任,现已追查的,应当吊销案子,或许不申述,或许停止审理,或许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
(二)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
(四)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的;
(五)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
(六)其他法令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风险驾驭罪可不能够不申述或免处”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假如风险驾驭行为违法情节比较轻或许过了追诉时效等景象的,是能够不申述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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