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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审查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13:18
夫妻两边自愿离婚的,首要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许户口证明和《结婚证》,亲自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手续,填写离婚请求书;其次,由婚姻挂号机关的工作人员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1、离婚请求人两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
2、离婚是否的确处于两边自愿。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恰当处理;
4、对产业问题是否已有恰当处理;
5、假如一方日子确有实际困难,两边是否就经济协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方法是否稳当。最终,婚姻挂号机关只要在查明两边的确在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才干发给《离婚证》,回收《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现已合法免除的依据。
相关法令可参阅: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有必要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婚姻挂号机关查明两边的确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挂号方法》第三条 处理婚姻挂号的机关,在乡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 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和产业处理达成协议的,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请求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挂号机关查明状况事实,应准予挂号,发给《离婚证》,回收《结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两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育和产业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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