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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应该知道的劳动权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9:30
农民工应该知道一些劳作权力来依法维护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力?本文听讼网小编排举了几点,包含用人单位应该准时足额付出薪酬、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作者薪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等,详细内容请阅览下文。
农民工应该知道的劳作权力有哪些
1.用人单位应该准时足额付出薪酬
《劳作法》中的“薪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矩或劳作合同的约好,以钱银方式直接付出给本单位劳作者的劳作酬劳,一般包含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延伸作业时刻的薪酬酬劳以及特别状况下付出的薪酬等。
《劳作法》及《薪酬付出暂行规矩》(劳部发[1994]489号)对用人单位付出薪酬的行为作出了详细规矩:
(1)薪酬应当以法定钱银(即人民币)方式付出,不得以什物及有价证券代替钱银付出。
(2)用人单位应将薪酬付出给劳作者自己;自己因故不能收取薪酬时,可由其亲属或托付别人代领。
(3)用人单位可直接付出薪酬,也可托付银行代发薪酬。
(4)薪酬有必要在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的日期付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早在最近的作业日付出。薪酬至少每月付出一次,实施周、日、小时薪酬制的可按周、日、小时付出薪酬。对完结一次性暂时劳作或某项详细作业的劳作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矩在其完结劳作使命后即付出薪酬。劳作联系两边依法革除或停止劳作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革除或停止劳作合同时一次付清劳作者薪酬。
(5)用人单位有必要书面记载付出劳作者薪酬的数额、时刻、收取者的名字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检。用人单位在付出薪酬时应向劳作者供给一份其个人的薪酬清单。
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作者薪酬
《劳作法》以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等规矩,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作者薪酬。用人单位克扣劳作者薪酬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责令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并加发相当于薪酬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付出劳作者薪酬酬劳、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付出劳作者补偿金。
“克扣薪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作者应得薪酬(即在劳作者已供给正常劳作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作合同规矩的规范应当付出给劳作者的悉数劳作酬劳)。可是,以下几种减发薪酬的状况不属于“克扣”:
(1)国家的法令、法规中有清晰规矩的;
(2)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中有清晰规矩的;
(3)用人单位依法拟定并经职代会赞同的厂规、厂纪中有清晰规矩的;
(4)因劳作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薪酬等。
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
《劳作法》以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等规矩,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作者薪酬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责令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并加发相当于薪酬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付出劳作者薪酬酬劳、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付出劳作者补偿金。
“无故拖欠薪酬”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越规矩付薪时刻未付出劳作者薪酬。可是,以下几种状况不属于“无故拖欠”薪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抵抗的自然灾害、战役等原因,无法准时付出薪酬;
(2)用人单位因出产运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赞同后,可暂时延期付出劳作者薪酬,延期时刻的最长约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行政部门依据各地状况确认。
4.在劳作者供给正常劳作的状况下,用人单位付出的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
依据《劳作法》、劳作保证部《最低薪酬规矩》等规矩,在劳作者供给正常劳作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付出给劳作者的薪酬在除掉下列各项今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
(1)延伸作业时刻薪酬;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作业环境、条件下的补助;
(3)法令、法规和国家规矩的劳作者福利待遇等。
实施计件薪酬或提成薪酬等薪酬方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作定额基础上,其付出劳作者的薪酬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薪酬规范。
正常劳作,是指劳作者按依法签定的劳作合同约好,在法定作业时刻或劳作合同约好的作业时刻内从事的劳作。劳作者依法享用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矩的假期间,以及法定作业时刻内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视为供给了正常劳作。
用人单位违背以上规矩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责令其期限补发所欠劳作者薪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薪酬的1至5倍付出劳作者补偿金。
在劳作合同中,两边当事人约好的劳作者在未完结劳作定额或承揽使命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薪酬规范付出劳作者薪酬的条款不具有法令效力。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构成或树立劳作联系后,试用、娴熟、见习期间,在法定作业时刻内供给了正常劳作,其地点的用人单位应当付出其不低于最低薪酬规范的薪酬。因劳作者自己原因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作合同的约好,要求其补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补偿,可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越劳作者当月薪酬的20%。若扣除后的剩下薪酬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规范的,则按最低薪酬规范付出。
5.在非全日制劳作者供给正常劳作的状况下,用人单位付出的小时薪酬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薪酬规范
劳作保证部《最低薪酬规矩》、《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定见》规矩,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均匀每日作业时刻不超越5小时、累计每周作业时刻不超越30小时的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准时足额付出非全日制劳作者的薪酬,详细能够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在非全日制劳作者供给正常劳作的状况下,用人单位付出的小时薪酬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薪酬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薪酬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矩。
6.用人单位组织劳作者加班加点应依法付出加班加点薪酬
《劳作法》以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行政处罚方法》等规矩,用人单位组织劳作者加班加点应依法付出加班加点薪酬。用人单位拒不付出加班加点薪酬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责令付出劳作者的薪酬酬劳,并加发相当于薪酬酬劳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付出劳作者薪酬酬劳、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付出劳作者补偿金。
付出加班加点薪酬的规范是:
(1)组织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的(即正常作业日加点),付出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小时薪酬规范的150%的薪酬酬劳;
(2)休息日(即星期六、周日或其他休息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日薪酬规范的200%的薪酬酬劳;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新年、国际劳作节、国庆节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劳作合同规矩的劳作者自己日薪酬规范的300%的薪酬酬劳。
经劳作行政部门赞同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的劳作者,其归纳核算作业时刻超越法定规范作业时刻的部分,应视为延伸作业时刻,并应按照《劳作法》和《薪酬付出暂行规矩》的有关规矩付出劳作者延伸作业时刻的薪酬。实施不守时工时准则的劳作者,不实行《劳作法》和《薪酬付出暂行规矩》中关于延伸作业时刻薪酬的规矩。实施计件薪酬的劳作者,在法定作业时刻外组织加点的,付出不低于其自己法定作业时刻计件单价的150%的薪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别离付出不低于自己法定作业时刻计件单价的200%、300%的薪酬。
劳作者日薪酬可统一按劳作者自己的月薪酬规范除以每月准则作业天数进行折算。员工全年月均匀作业天数和作业时刻别离为20.92天和167.4小时,员工的日薪酬和小时薪酬按此进行折算。
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职责的协议。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劳作合同。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遵从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劳作合同应当具有以下必备条款:
(1)劳作合同期限。即劳作合同的有用时刻。
(2)作业内容。即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有用期内所从事的作业岗位(工种),以及作业应到达的数量、质量指标或许应当完结的使命。
(3)劳作维护和劳作条件。即为了保证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及其他劳作条件,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而采纳的各项维护办法。
(4)劳作酬劳。即在劳作者供给了正常劳作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付出的薪酬。
(5)劳作纪律。即劳作者在劳作过程中有必要恪守的作业次序和规矩。
(6)劳作合同停止的条件。即除了期限以外其他由当事人约好的特定法令现实,这些现实一呈现,两边当事人世的权力职责联系停止。
(7)违背劳作合同的职责。即当事人不实行劳作合同或许不完全实行劳作合同,所应承当的相应法令职责。
依据有关法令法规规矩,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缔结劳作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或许发生的作业病(包含作业中毒)损害及其结果、防护办法和待遇等照实奉告劳作者,并在劳作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秘或许诈骗。劳作者在已订劳作合同期间因作业岗位或许作业内容改变,从事与所缔结劳作合同中未奉告的存在作业病(包含作业中毒)损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前款规矩,向劳作者实行照实奉告的职责,并洽谈改变原劳作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背前两款规矩的,劳作者有权回绝从事存在作业中毒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而单方面革除或许停止与劳作者所缔结的劳作合同。
《安全出产法》规矩,出产运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缔结的劳作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证从业人员劳作安全、避免作业损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处理工伤社会稳妥的事项。出产运营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从业人员缔结协议,革除或许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出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当的职责。违法缔结这类协议的,该协议无效,对出产运营单位的首要负责人、个人运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作合同的内容除以上必备条款外,劳作者与用人单位还能够在法令、法规答应的规模之内,洽谈约好其他内容作为劳作合同的约好条款,如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维护和弥补稳妥、福利待遇等。
劳作合同应以书面方式缔结。劳作保证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定见》规矩,对从事非全日制作业的人员,劳作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两边洽谈赞同,能够缔结口头劳作合同。但劳作者提出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以书面方式缔结。非全日制劳作合同的内容由两边洽谈确认,应当包含作业时刻和期限、作业内容、劳作酬劳、劳作维护和劳作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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