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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19:46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法规则的自诉案子有哪些?
律师回答:自诉只要刑事诉讼才有的.
包含:
1 通知才处理的案子:凌辱罪 、诋毁罪 、暴力干与别人婚姻自由罪、优待家庭成员罪
2 被害人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
3 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许人民检察院不予追查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有自诉准则。凡通知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办的细微的刑事案子,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能够向法院直接通知。据刑法规则,通知才处理的案子有公然凌辱、诋毁别人的违法,以暴力干与别人婚姻自由罪和优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违法。不需要侦办的细微刑事案子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院收效判定和裁科罪,重婚罪和回绝抚育罪等细微的刑事案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自诉人在宣告判定前,能够同被告人自行宽和、由调停委员会调停或许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据充沛的案子,应开庭审判,也能够进行调停。法院调停具有法律效力。假如缺少依据或行为不构成违法,应压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许裁决驳回。自诉案子的被告人能够对自诉人提出反诉。自诉案子的审理由审判员一人进行。人民检察院一般不用派人到会审判。法院如发现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子,应移交检察院侦办、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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