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锡林郭勒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09:58关于锡林郭勒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内地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自己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应当共同;不共同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许常住户口簿丢掉,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二、台湾居民处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或许其他有用游览证件;
(二)自己在台湾地区寓居的有用身份证件;
(三)台湾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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