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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土地年限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03:13

因购买的公有住宅是运用过的二手房,其土地运用年限怎么核算确认?
如已购公有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的土地是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子初次上市买卖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子上市时,依上述方法别离核算运用年限,终究确保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停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子,其土地运用年限最高不超越70年;砖木结构房子,其土地运用年限最高不超越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子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子初次入市买卖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运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子于2002年入市买卖:其土地运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如已购公有住宅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法获得的,其土地运用年限仍按原《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运用权证》规则的出让年限减去已运用的年期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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