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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分为哪几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5:40

合肥住宅公积金借款:
购房借款资金的财政组织触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借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阐明现在现行的三种借款方法:个人住宅借款(即:商业性借款)、个人住宅托付借款(即:公积金借款)和个人住宅组合借款。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是由商业银行供给的商业性借款;个人住宅托付借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托付商业银行发放的方针性借款;个人住宅组合借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合肥住宅公积金借款分为三种?
1、住宅公积金借款:
关于已参与交纳住宅公积金的居民来说,借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宅公积金低息借款。住宅公积金借款具有方针补助性质,借款利率很低,不只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借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典当借款利率的一半),并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便是说,在住宅公积金典当借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一起,住宅公积金借款在处理典当和稳妥等相关手续时收费折半。
2、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
以上两种借款方法限于交纳了住宅公积金的单位职工运用,限制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能够请求商业银行个人住宅担保借款,也便是银行按揭借款。只需您在借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宅所需资金额的份额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借款银行认可的财物作为典当或质押,或有满足代偿才能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借款本息并承当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请求运用银行按揭借款。
3、个人住宅组合借款:
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发放的公积金借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假如购房款超越这个限额,缺乏部分要向银行请求住宅商业性借款。这两种借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借款。此项事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一致处理。组合借款利率较为适中,借款金额较大,因此较多被借款者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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