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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后会直接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6 09:28
关于大多数公诉案子,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人民检察院检查申述的,为了确保案子的顺利进行,有时分会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采纳强制措施。那么,假如采纳刑事强制措施后会直接申述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是否申述,需求看当事人是否需求承当刑事责任,依据是否充沛,假如需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则了以下五种强制措施:
(一)拘传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址承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通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同意,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履行。履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刻最长不得超越12小时,不得以接连拘传的办法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确保人或许交纳确保金,确保不躲避或波折侦办、申述、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有关法律规则,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景象:
1、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许判处操控、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选用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害性的;
3、被拘留的人,需求拘捕而依据尚不契合拘捕条件的;
4、应当拘捕但患有严峻疾病的;
5、应当拘捕但正在怀孕或许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被拘押的违法嫌疑人,不能在拘押检查申述期内结案需求持续侦办、审理的;
7、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已被拘捕的被告人被拘押的时刻现已等于或许超越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惩罚的;
8、持有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出境证件,或许出境躲避侦办,但不需求拘捕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则,取保候审的确保办法分确保人和确保金两种,可是两种办法不能一起运用。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越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56条则规则,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恪守以下规则:(1)未经履行机关同意不得脱离所寓居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分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办法搅扰证人作证;(4)不得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规则,已交纳确保金的,没收确保金,而且差异景象,责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从头交纳确保金、提出确保人或许监督寓居、予以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规则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应当交还确保金。
(三)监督寓居
监督寓居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拘捕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未经同意不得脱离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同意不得脱离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举动加以监督和操控的一种强制措施。监督寓居的适用目标与取保候审相同。当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确保人也不能交纳确保金时,选用监督寓居的办法。监督寓居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6个月。在监督寓居期间不得中止对案子的侦办、申述和审理。
(四)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承受理的案子,在侦办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迫状况下,对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采纳暂时约束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则,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假如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1、正在准备违法、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许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违法的;3、在身边或许住处发现有违法依据的;4、违法后妄图自杀、逃跑或许在逃的;5、有消灭、仿制依据或许串供或许的;6、不讲实在名字、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严重嫌疑的。
别的,关于有下列景象的人,任何公民都能够将其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正在施行违法或许在违法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
公安机关履行拘留时,有必要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拘押的居处,在24小时以内告诉被拘留人的家族或许其地点单位。公安机关关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越14天,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可延伸至37天。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分,有必要当即开释,发给开释证明。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督寓居。
(五)拘捕
拘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避免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施行阻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躲避侦办、申述、审判或发作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掠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峻的一种。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则,对有依据证明有违法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嫌疑人,采纳取保候审、监督寓居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的,应即依法拘捕。
拘捕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有必要通过人民检察院同意或许人民法院决议,由公安机关履行。公安机关要求拘捕违法嫌疑人的时分,应当写出提请同意拘捕书,连同檀卷资料、依据,同时移交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拘捕违法嫌疑人由检察长决议。严重案子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议。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的案子进行检查后,应当依据状况别离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1日至4日。对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可延伸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并将履行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在施行拘捕的时分,有必要出示拘捕证。拘捕后,除有碍侦办或许无法告诉的景象以外,应当把拘捕的原因和拘押的居处在24小时内告诉被拘捕人的家族或地点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各自所决议拘捕的人,公安机关关于经人民检察院同意拘捕的人,都有必要在拘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捕的时分当即开释,并发给开释证明。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强制措施有五种,不同的强制措施要求有所不同,假如需求适用强制措施的,需求契合法定的程序,满意法定的条件,强制措施是否需求申述,需求依据案情来确认。听讼网律师也供给在线咨询,欢迎你的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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