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1:41
案子简介:
何先生与薛女士成婚多年,并在徐汇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两人曾因爱情问题而分家多年,薛先生不告而辞的搬出了住处。薛女士在无法联络何先生的情况下,申述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切割房产。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定准予两边离婚,但未处理房产。
2006年末,何先生找到陈律师,要求署理离婚时没有处理的房产切割案子。陈律师承受委托后提申述讼,但是在庭审中,薛女士供给了一份何先生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及离婚协议书。本来他们曾因爱情不好,在婚姻期间就离婚问题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好房产归薛女士一切,何先生一起写了一份内容共同的承诺书。在这种情况下,陈律师明确提出,离婚协议书和承诺书并没有实践实行,应答应何先生反悔。主审法官在屡次调停无果的情况下,采用了陈律师的署理定见,依法判定争议房产归薛女士一切,但应补偿相当于商场价值一半的现金给何先生。
案子剖析:
这起案子触及到了离婚时没有处理的产业切割、以及婚姻期间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效能问题。离婚时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产业并没有处理,但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要求切割。而婚姻期间由于爱情不好而一时冲动写下的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定就收效,首要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挂号为前提条件的,假如没有挂号离婚,而两边也没有依照协议的内容实行的话,任何一方是能够反悔的。
何先生与薛女士成婚多年,并在徐汇区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两人曾因爱情问题而分家多年,薛先生不告而辞的搬出了住处。薛女士在无法联络何先生的情况下,申述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切割房产。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缺席判定准予两边离婚,但未处理房产。
2006年末,何先生找到陈律师,要求署理离婚时没有处理的房产切割案子。陈律师承受委托后提申述讼,但是在庭审中,薛女士供给了一份何先生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及离婚协议书。本来他们曾因爱情不好,在婚姻期间就离婚问题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约好房产归薛女士一切,何先生一起写了一份内容共同的承诺书。在这种情况下,陈律师明确提出,离婚协议书和承诺书并没有实践实行,应答应何先生反悔。主审法官在屡次调停无果的情况下,采用了陈律师的署理定见,依法判定争议房产归薛女士一切,但应补偿相当于商场价值一半的现金给何先生。
案子剖析:
这起案子触及到了离婚时没有处理的产业切割、以及婚姻期间书写离婚协议书的效能问题。离婚时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产业并没有处理,但当事人能够在离婚后要求切割。而婚姻期间由于爱情不好而一时冲动写下的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必定就收效,首要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挂号为前提条件的,假如没有挂号离婚,而两边也没有依照协议的内容实行的话,任何一方是能够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