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律师咨询后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8:15
依据我国刑法规则,移用公款罪是我国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一般什么状况下,行为的犯罪行为人才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呢?也便是说,移用公款罪律师咨询后的立案规范是怎么样的?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移用公款罪的具体概念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儿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在、外延根本相同。相同具有特定性和公事(职务)性。构成移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
二、移用公款罪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
移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或许客户资金的,以移用公款罪追查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以移用公款罪追查刑事责任。
移用公款罪立案规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移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
3.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越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在上述数额起伏内,确认本地区履行的具体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存案。
“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既包含移用者自己运用,也包含给别人运用。
屡次移用公款不还的,移用公款数额累计核算;屡次移用公款并今后次移用的公款偿还前次移用的公款,移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确定。
移用公款给其他个人运用的案子,运用人与移用人共谋,指派或许参加策划获得移用款的,对运用人以移用公款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
经过上文的具体介绍,咱们知道,假如行为人有如下行为,比方,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移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等等,行为人的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移用公款罪的具体概念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儿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在、外延根本相同。相同具有特定性和公事(职务)性。构成移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
二、移用公款罪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
移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或许客户资金的,以移用公款罪追查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以移用公款罪追查刑事责任。
移用公款罪立案规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移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
3.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越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在上述数额起伏内,确认本地区履行的具体数额规范,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存案。
“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既包含移用者自己运用,也包含给别人运用。
屡次移用公款不还的,移用公款数额累计核算;屡次移用公款并今后次移用的公款偿还前次移用的公款,移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确定。
移用公款给其他个人运用的案子,运用人与移用人共谋,指派或许参加策划获得移用款的,对运用人以移用公款罪的共犯追查刑事责任。
经过上文的具体介绍,咱们知道,假如行为人有如下行为,比方,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移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等等,行为人的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假如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