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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6:03
居间合同也是民事合同的一种,两边当事人签定了居间合同今后,是需求依照诚实信用的准则,来实行各自权利责任的内容的。假如违约的,需求承当违约责任。那么,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
在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后,卖方自动违约时,买方既能够要求免除两边缔结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付出合同中约好的违约金,也能够要求卖方持续实行该合同。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免除合同的条件。免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免除权人能够免除合同。
第97条规则,合同免除后,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一起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非金钱债款或实行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实行、强制实行费用过高级景象外,对方仍可要求持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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