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浙江宁波退休人员养老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2:28浙江宁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计发方法有关问题的告诉》(浙人社发〔2014〕98号),现就浙江省宁波市2014年度(即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根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浙江宁波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
一、关于过渡性调理金
(一)为合理联接新老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水平,2014年度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在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告诉》(甬政发〔2007〕14号)和《关于完善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计发方法有关问题的告诉》(甬人社发〔2011〕65号)等文件规则计发的基础上,持续另加过渡性调理金。
过渡性调理金=基准调理金 自己均匀缴费薪酬指数×缴费年限×调理系数。
2014年度,基准调理金为270元,调理系数为3。
(二)2014年度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享用人员,其基准调理金按上述规范乘以缴费系数后确认。
二、关于最低根本养老金
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中,凡契合《浙江省职工根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则条件的,可发给最低根本养老金。
2014年度最低根本养老金计发口径为:按规则计发的根本养老金低于统筹地2013年月均匀根本养老金60%的,由待遇收取地社保经办组织依照统筹地2013年月均匀根本养老金的60%予以补足。如统筹地2014年度最低根本养老金低于2013年度最低根本养老金水平的,按2013年度统筹地最低根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2013年月均匀根本养老金按统筹地2013年根本养老金月均匀开销总额除以2013年参与企业根本养老保险均匀离退休(退职)人数确认。
2014年度享用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月养老保险待遇
低于统筹地2013年月均匀根本养老金35%的,由待遇收取地社
保经办组织按统筹地2013年月均匀根本养老金的35%予以补足。
2013年市级统筹区月均匀根本养老金为2195.39元。
三、作业要求
各地要严厉依照本告诉规则,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本养老金计发作业,自动做好相关方针的宣扬解说作业,保证2014年度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作业的平稳有序,保护社会的调和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