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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02:40

网友发问: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自然人独资)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律师回答: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规则:“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按照本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有限职责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建立和安排组织,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则。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是指只要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许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职责公司”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安排(以下总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法的规则交纳企业所得税。”
因而,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自然人独资)需求交纳企业所得税。
问:母子公司均在我国境内,因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规则,分配赢利给母公司后,母公司是否需求就该赢利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则:“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契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我国境内建立组织、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该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契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接连持有居民企业揭露发行并上市流转的股票缺乏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
因而,获得契合上述文件规则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计入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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