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满12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20:59驾驭证扣满12分后发作交通事端发作丢失,能不能让稳妥公司赔付?驾驭员的行为是不是违约行为?或许我们对这样的特别案子不知道怎样处理。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驾照扣满12分发作交通事端,稳妥公司需求承当补偿职责吗
2014年2月14日,陈先生在驾驭证已扣满12分的情况下驾驭小型轿车上路行进,在一路口处与步行的赵某发作磕碰,并致其当场逝世。交警部门确定,陈先生负事端的悉数职责。因其已向稳妥公司投保交强险,且交通事端发作在稳妥职责期限内,赵某的家族便以陈先生和稳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稳妥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补偿受害人家族丢失11万元。稳妥公司赔付结束后起诉至法院向陈先生进行追偿。稳妥公司诉称事端发作时,陈先生的驾驭证已扣满12分,处于停止使用状况,应当视为无证驾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不该承当补偿职责。
陈先生辩称,因两边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好,其驾驭证被扣满12分后并不能视为无证驾驭,因而稳妥公司的追偿没有依据。一审法院以为,陈先生的驾驭证在发作交通事端前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满了12分,依据相关交通法规,陈先生已不具有驾驭机动车的资历却仍驾驭投保车辆并发作交通事端,其行为显属违法、违约行为,故稳妥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可向陈先生追偿。据此判定,陈先生应赔付稳妥公司稳妥金11万元。
陈先生不服,上诉至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称在涉案交通事端发作时,上诉人的驾驭证并未被交警部门撤消,故其驾驭证归于合法有用的状况,不归于无证驾驭景象。
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后以为,涉案交通事端发作时,陈先生的驾驭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拘留或撤消,但因其驾驭证记分已满12分,其驾驭资历处于应当被依法拘留的状况,即使驾驭证在身边,其亦不能为驾驭行为,故一审法院处理本案追偿权胶葛并无不当,遂判定驳回陈先生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