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财产继承或赠与税的课税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02:36俄罗斯自1992年实施产业承继或赠与税以来,曾几回不断充分该税的课税目标。1992年1月1日规则的课目标有:住所、住所、别墅、轿车、摩托车、摩托艇、快艇、汽艇、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古玩、艺术品、珠宝首饰、贵金属和宝石制造的短少用品、住所修建以及车库和别墅修建合作社的股金堆集。自1993年12月13日把地块也作为课税目标。
对承继或赠送的车库、轿车拖车、现金、著作权、知识产权等不课征产业承继或赠送与税,在计税时应从悉数遗产总价值中扣除。核算和征收产业承继或赠与税以两个文件作为基础:一个是公证员或授予权履行公证的公职人员发给的承继权证书:另一个经认证的赠与合同。
授权评价和征收产业承继或赠与税的国家代理人是:住所、住所和别墅类由公用事业机关或稳妥安排担任;交通运输工具类由稳妥机构或与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服务有关的安排担任;评价其他产业要吸收评价专家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