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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8:56

【问】: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是否享用小型微利企业20%税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制止职业,并契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10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80人,财物总额不超越100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 交税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能够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私行毁掉账簿或许拒不供给交税材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紊乱或许本钱材料、收入凭据、费用凭据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作交税责任,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显着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依据交税人具体状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交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许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本钱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本钱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经过合理办法,能核算和推定交税人收入总额或本钱费用总额的。
交税人不属于以上景象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依据上述文件,企业假如满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状况,那么就不能再按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方针进行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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