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否属于遗产及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1 05:56栏目重视:回迁房生意留意什么事项?“房改房”能不能买?什么是房改房?买房改房留意什么?
一、公房是否归于遗产
根据《承继法》第三条规则:“遗产是公民逝世时留传的个人合法财产,包含: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家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令答应公民一切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力;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据此,首要,公房不归于遗产。公有住房,一切权人为国家。被承继人在房子内仅享有承租运用权,因而该房不该作为被承继人的个人财产归入遗产规模。因而,当事人要求进行承继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撑。其次,公房的租借权亦不能够承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则:“承租人在房子租借期间逝世的,与其生前一起寓居的人能够依照原租借合同租借该房子。”法令赋予了承租人生前同住人享有一项法定权力,即承租人逝世后,同住人能够获得持续承租该房子的权力,其权力根底是房子租借合同的法定改变,而不是根据承继联系中的法定承继发作的。
由此可知,一般房子租借权在我国是不能够承继的。公房租借权不同于一般房子租借权,出租人是国家,承租人逝世后租借权的归属,应当根据相应的法令、法规来确认。根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则,“住所用房承租人在租借期限内逝世的,其他同寓居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能够持续承租。”因而,公房租借权能够在原承租人逝世后有条件搬运,但不是承继。
二、离婚时哪方能够建议公房承租权
关于夫妻离婚关于房产的切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子中公房运用、承租若干问题的回答》的有关规则契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两边均是能够建议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联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
3、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
4、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
6、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
8、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