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规范
(由国家公安部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驭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查验规范》于2004年5月31日正式施行。)
1 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车辆驾驭人员喝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查验办法。 本规范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驭人员。
2 规范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规范的引证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舞依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运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 GA/T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办法 GA307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3 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规范。 3.1 车辆驾驭人员 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驭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驭人员。 3.2 酒精含量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3.3 喝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 3.4 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许等于80mg/100ml的驾驭行为。 4 酒精含量值 4.1 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临界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驭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 目标 临界值(mg/100ml) 喝酒驾车 车辆驾驭人员 20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驭人员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