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和证人证言的区别,哪个证明力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3 03:54
依据在司法活动中是最重要的东西,由于合法的依据以及依据的完好可以决议案子最终的审判成果。当然,依据是有类别的,分为很多种,其间就有书证和证人证言,那么书证和证人证言的差异,哪个证明力高?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审理民间假贷应遵循书证效能大于证人证言准则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1、依据
依据是用于违法或与违法相关联的,可以证明违法行为和有关违法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东西、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足迹等。依据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片面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子的现实。对依据有必要妥善地加以保管,以坚持依据的原有的形状。假如不能坚持本来形状或许依据有或许灭失的,行政机关有必要采纳办法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知道案子真实状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子状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说。民事诉讼法规则,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责任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子真实状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则了责任,即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责任。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替代。行政处分法规则,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分案子进行查询时, “被查询人应当照实答复问询”。这是由于,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分案子时,有必要以现实为根据。因而,在行政机关查询时,被查询人有必要据实陈说所了解的真实状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说
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子真实状况的叙说和供认。行政处分法规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之前,行政机关有必要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因而,当事人的陈说与申辩,行政机关有必要仔细听取,并制造问询笔录;一起,行政机关关于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建立的,才干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被害人陈说”,是直接遭到违法行为损害的人,就受害状况及案子的有关其他状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说。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的违法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许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否定自己有违法行为或许供认违法,但以为应当减轻处分、革除处分所作的辩解。
4、视听材料
指可以作为依据的录音、录像、电脑贮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依据。它比较牢靠,更接近于真实状况。可是视听材料有必要通过查看,才干确定作为依据。
5、判定定见
判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常识对案子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剖析、辨别和判别。它是一种独立的依据。如法医判定、指纹判定、笔迹判定、化学物品判定、精神病判定等。
6、现场笔录
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施行行政处分的现场状况的记载。如交通民警对违背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别商贩进行处分时,现场记明其违法现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状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子的真实状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则为一种独立的依据,以避免在诉讼中呈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状况。
7、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笔录
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许专门人员为了解案子的现实,对现实发作的现场或许物品进行勘验、查看。如查办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查看,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许印刷东西进行勘验、查看等。勘验应当制造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可以证明案子的真实状况,是一种独立的依据。
8、电子数据
指的是电子化技能构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载等等;视听材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法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材料等等。
审理民间假贷应遵循书证效能大于证人证言准则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1、依据
依据是用于违法或与违法相关联的,可以证明违法行为和有关违法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东西、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足迹等。依据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片面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子的现实。对依据有必要妥善地加以保管,以坚持依据的原有的形状。假如不能坚持本来形状或许依据有或许灭失的,行政机关有必要采纳办法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知道案子真实状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子状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说。民事诉讼法规则,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责任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子真实状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则了责任,即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责任。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替代。行政处分法规则,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分案子进行查询时, “被查询人应当照实答复问询”。这是由于,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分案子时,有必要以现实为根据。因而,在行政机关查询时,被查询人有必要据实陈说所了解的真实状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说
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子真实状况的叙说和供认。行政处分法规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之前,行政机关有必要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因而,当事人的陈说与申辩,行政机关有必要仔细听取,并制造问询笔录;一起,行政机关关于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依据,应当进行复核,建立的,才干作为行政处分的依据。
“被害人陈说”,是直接遭到违法行为损害的人,就受害状况及案子的有关其他状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说。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的违法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许是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否定自己有违法行为或许供认违法,但以为应当减轻处分、革除处分所作的辩解。
4、视听材料
指可以作为依据的录音、录像、电脑贮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依据。它比较牢靠,更接近于真实状况。可是视听材料有必要通过查看,才干确定作为依据。
5、判定定见
判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常识对案子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剖析、辨别和判别。它是一种独立的依据。如法医判定、指纹判定、笔迹判定、化学物品判定、精神病判定等。
6、现场笔录
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施行行政处分的现场状况的记载。如交通民警对违背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别商贩进行处分时,现场记明其违法现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状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子的真实状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则为一种独立的依据,以避免在诉讼中呈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状况。
7、勘验、查看、辨认侦办试验笔录
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许专门人员为了解案子的现实,对现实发作的现场或许物品进行勘验、查看。如查办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查看,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许印刷东西进行勘验、查看等。勘验应当制造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可以证明案子的真实状况,是一种独立的依据。
8、电子数据
指的是电子化技能构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载等等;视听材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法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