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型的遗嘱效力最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06:00
立遗言能够躲避许多家庭遗产胶葛,但日子中却有许多家庭因为遗言的问题闹上了法庭,那么,这么多遗言的方式哪种法令效能最高?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下吧。
什么类型的遗言效能最高
多份遗言中,公证遗言效能最高。
事例
王老汉早年丧妻,生有长子王甲,女儿王乙。2006年11月,王老汉立下遗言,将家中房产五间分给儿女。三间东屋给王甲,两间西屋给王乙,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尔后的一段时间,王老汉发现长子王甲日子越来越好,女儿经济条件一般,遂于2007年9月,趁王甲外出时,当着女儿和三位街坊的面,立下了录音遗言,并阐明废弃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将五间房子悉数留给女儿王乙一切。不久,王老汉病逝。过后,因遗言发作改变,王乙与王甲为遗产争执不下,王乙遂诉至法院。但是,法院终究确定后立的录音遗言无效,遗产分配仍按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处理。 对此,王乙提出:“在遗言收效前,遗言人有权随时改变、吊销所立的遗言;而我父亲生前也具有遗言才能,废弃了先立的遗言,且意思表明实在,为何终究建立的遗言反而无效?”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则,遗言人立有多份遗言,内容假如发作冲突,应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依据该胶葛现实,王老汉所立的录音遗言发作在后,且该遗言契合相关法令要求,在平等层次的遗言之间,后立的遗言效能高于先立遗言的效能。但我国《继承法》进一步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改变、吊销公证遗言。”因此,在不同层次的遗言之间,公证遗言的效能高于其他方式的遗言效能。因为王老汉于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归于公证遗言,因此仍为有用;录音遗言虽属最终所立,但归于无效。
什么类型的遗言效能最高
多份遗言中,公证遗言效能最高。
事例
王老汉早年丧妻,生有长子王甲,女儿王乙。2006年11月,王老汉立下遗言,将家中房产五间分给儿女。三间东屋给王甲,两间西屋给王乙,并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尔后的一段时间,王老汉发现长子王甲日子越来越好,女儿经济条件一般,遂于2007年9月,趁王甲外出时,当着女儿和三位街坊的面,立下了录音遗言,并阐明废弃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将五间房子悉数留给女儿王乙一切。不久,王老汉病逝。过后,因遗言发作改变,王乙与王甲为遗产争执不下,王乙遂诉至法院。但是,法院终究确定后立的录音遗言无效,遗产分配仍按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处理。 对此,王乙提出:“在遗言收效前,遗言人有权随时改变、吊销所立的遗言;而我父亲生前也具有遗言才能,废弃了先立的遗言,且意思表明实在,为何终究建立的遗言反而无效?”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则,遗言人立有多份遗言,内容假如发作冲突,应以最终所立的遗言为准。依据该胶葛现实,王老汉所立的录音遗言发作在后,且该遗言契合相关法令要求,在平等层次的遗言之间,后立的遗言效能高于先立遗言的效能。但我国《继承法》进一步规则:“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改变、吊销公证遗言。”因此,在不同层次的遗言之间,公证遗言的效能高于其他方式的遗言效能。因为王老汉于2006年11月所立的遗言归于公证遗言,因此仍为有用;录音遗言虽属最终所立,但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