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93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8:25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的重要材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便是做未来真题”,关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求引起高度重视。听讼网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具体解析,供我们温习参阅。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做一下这道题吧。
93、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调查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处理资金缺乏问题,经人引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挂号。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其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悉数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出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缺乏,终究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回收。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出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怀。若源圣公司的股东会得以举行,该次股东会就霓美公司将资金转入天富公司之事进行抉择。关于该次股东会抉择的内容,依据有关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连带承当返还1亿元的出资责任
B.霓美公司承当1亿元的利息丢失
C.约束霓美公司的赢利分配恳求权
D.免除霓美公司的股东资历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B正确。《公司法解说(三)》第十二条规则,公司建立后,公司、股东或许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且危害公司权益为由,恳求确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一)制造虚伪财政会计报表虚增赢利进行分配;(二)经过虚拟债权债务联系将其出资转出;(三)使用相关买卖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依据本条第三项规则可知,霓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该解说第十四条规则,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许其他股东恳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帮忙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或许实践操控人对此承当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据此可知,帮忙霓美公司抽逃出资的董事陈某应对返还1亿元出资本息承当连带责任。
选项C正确。《公司法解说(三)》第十六条规则,股东未实行或许未全面实行出资责任或许抽逃出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或许股东会抉择对其赢利分配恳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下产业分配恳求权等股东权力作出相应的合理约束,该股东恳求确定该约束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本案中,霓美公司未实行出资责任,公司可以依据股东会抉择对其赢利分配恳求权进行约束。
选项D过错。《公司法解说(三)》第十七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实行出资责任或许抽逃悉数出资,经公司催告交纳或许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交纳或许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抉择免除该股东的股东资历,该股东恳求承认该免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据此可知,经催告霓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返还出资的,股东会才可抉择免除其股东资历。故未经催告直接免除霓美公司股东资历的抉择违法。
综上,所以说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BC”,您有答对这道题吗?期望听讼网小编的解说可以协助到您,也期望您能顺畅地经过这次的司法考试,你要信任,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尽力,就必定会有报答,就必定会有收成。期望您能在这条路上不抛弃。谢谢您的观看。
93、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调查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处理资金缺乏问题,经人引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挂号。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其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悉数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出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缺乏,终究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回收。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出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怀。若源圣公司的股东会得以举行,该次股东会就霓美公司将资金转入天富公司之事进行抉择。关于该次股东会抉择的内容,依据有关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连带承当返还1亿元的出资责任
B.霓美公司承当1亿元的利息丢失
C.约束霓美公司的赢利分配恳求权
D.免除霓美公司的股东资历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B正确。《公司法解说(三)》第十二条规则,公司建立后,公司、股东或许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契合下列景象之一且危害公司权益为由,恳求确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一)制造虚伪财政会计报表虚增赢利进行分配;(二)经过虚拟债权债务联系将其出资转出;(三)使用相关买卖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依据本条第三项规则可知,霓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该解说第十四条规则,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许其他股东恳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帮忙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档管理人员或许实践操控人对此承当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据此可知,帮忙霓美公司抽逃出资的董事陈某应对返还1亿元出资本息承当连带责任。
选项C正确。《公司法解说(三)》第十六条规则,股东未实行或许未全面实行出资责任或许抽逃出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或许股东会抉择对其赢利分配恳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下产业分配恳求权等股东权力作出相应的合理约束,该股东恳求确定该约束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本案中,霓美公司未实行出资责任,公司可以依据股东会抉择对其赢利分配恳求权进行约束。
选项D过错。《公司法解说(三)》第十七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实行出资责任或许抽逃悉数出资,经公司催告交纳或许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交纳或许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抉择免除该股东的股东资历,该股东恳求承认该免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据此可知,经催告霓美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返还出资的,股东会才可抉择免除其股东资历。故未经催告直接免除霓美公司股东资历的抉择违法。
综上,所以说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BC”,您有答对这道题吗?期望听讼网小编的解说可以协助到您,也期望您能顺畅地经过这次的司法考试,你要信任,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尽力,就必定会有报答,就必定会有收成。期望您能在这条路上不抛弃。谢谢您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