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如何警惕开发商的欺诈销售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9 11:07
一些房产商因为自有资金的缺乏或许资金周转的困难,往往经过银行借款和房子预售获得资金。开发商以诈骗方法出售已典当房子,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获得产品房子预售许可证的房子预先典当给银行,在房地产生意管理部门处理典当挂号,后未经典当权人赞同,并对购买者隐秘房子已典当的现实,将已典当的房子出售给购房人。这种现象现已层出不穷,成为当时产品房生意中的常见圈套之一。
从法令上来讲,关于已典当物的出售,并不肯定制止,只需实施必要的法令职责后,就可以出售。可是,房产商在未奉告购房者房子现已典当的状况下,隐秘现实,将房子出售给购房者,在法令上是不允许的。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现已典当的状况;典当人未告诉典当权人或未奉告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开发商隐秘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以诈骗方法出售该房子,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其法令结果首要包含以下2个方面:一是返还产业。在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假如一方或两边现已将产业交给对方,获得产业的一方应将已获得产业偿还对方。二是补偿丢失。
因为房子现已典当,买房者再次运用房子作为典当物向银行借款时,银行出于本身放贷危险的考虑,可能会回绝向买房者供给借款。第二种损害是增加了潜在的危险。假如开发商到期不实施还款职责,银行作为典当权人可就该房子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力。
在这种状况下,买房者现已向开发商悉数或部分的支付了购房款,一起又无法对房子行使所有权,买房者落了个“钱房两空”,只好走向找开发商寻求补偿的困难路途。依据我国现有法令,对产品房生意中的诈骗行为的补偿标准实施“限额补偿”,即房地产开发商以不超越购房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额承当职责。这就是说,对超越限额部分的丢失,法令是不予维护的。现实上,跟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改变,房价不断上涨,买受人在依法免除生意联系并退房后,按原购房价格底子无法买到相同区域、相同类型、相同巨细的房子。
从法令上来讲,关于已典当物的出售,并不肯定制止,只需实施必要的法令职责后,就可以出售。可是,房产商在未奉告购房者房子现已典当的状况下,隐秘现实,将房子出售给购房者,在法令上是不允许的。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典当期间,典当人转让已处理挂号的典当物的,应当告诉典当权人,并奉告受让人转让物现已典当的状况;典当人未告诉典当权人或未奉告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开发商隐秘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以诈骗方法出售该房子,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其法令结果首要包含以下2个方面:一是返还产业。在合同被宣布无效时,假如一方或两边现已将产业交给对方,获得产业的一方应将已获得产业偿还对方。二是补偿丢失。
因为房子现已典当,买房者再次运用房子作为典当物向银行借款时,银行出于本身放贷危险的考虑,可能会回绝向买房者供给借款。第二种损害是增加了潜在的危险。假如开发商到期不实施还款职责,银行作为典当权人可就该房子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力。
在这种状况下,买房者现已向开发商悉数或部分的支付了购房款,一起又无法对房子行使所有权,买房者落了个“钱房两空”,只好走向找开发商寻求补偿的困难路途。依据我国现有法令,对产品房生意中的诈骗行为的补偿标准实施“限额补偿”,即房地产开发商以不超越购房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额承当职责。这就是说,对超越限额部分的丢失,法令是不予维护的。现实上,跟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改变,房价不断上涨,买受人在依法免除生意联系并退房后,按原购房价格底子无法买到相同区域、相同类型、相同巨细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