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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鱼事件明码标高价,商家是否能免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9:30
近来,有网友称自己吃鱼被宰了。该事情也在不断发酵,当地有关部分也展开了查询。那么天价鱼事情明码标高价,商家是否能免责?根据我国相关法令应当怎么应对?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
有网帖曝称新年期间,常州一家人在哈尔滨旅行,吃了顿铁锅鱼后被饭馆索要上万元。该帖引发广泛重视。14日,网文中说到的饭馆“北岸野生渔村”持续经营,店内价目表确与网帖内容相符。哈尔滨市松北区已建立联合查询小组,对此事进行查询。
明码标高价是否能免责?
北京律师张新年表明,同一产品在不同消费环境中,售卖价格也会不同。店家若事前标明价格,且不违背当地物价部分规则,顾客自愿承受消费,则不涉嫌违规。在此事中,店家是否违背当地物价部分规则,还要看查询结果。
张新年说,至于网帖所说“缺斤短两”一事,顾客有事前检查责任。顾客若对分量存有贰言,应尽量在宰杀、食用前提出。若过后提出,则难以举证。假如店家确被证明“缺斤短两”或存有其他消费诈骗行为,相关部分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野生维护动物能否售卖?
张新年指出,现在不确定涉事店家当天卖的便是鳇鱼,并且鳇鱼种类不同,需求区别看待。假如所售鳇鱼种类不属国家维护,则可售卖;假如所售鳇鱼种类受国家维护,又需进一步区别是否系野生。
若售卖的鳇鱼为野生,可追查行政责任,数量上到达科罪量刑的规范,乃至可追查其刑事责任;若其售卖的鳇鱼为人工饲养,则不会冒犯刑责,但因其标示为野生,在民事上涉嫌消费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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