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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07:07

根据《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及〈婚姻挂号处理条件〉,离婚挂号依照初审=>受理=>查看=>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详细为:
根据《婚姻挂号法令》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 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自己的结婚证;
(三) 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挂号请求的条件是: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两边一起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三)两边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挂号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标准《婚姻挂号作业暂行标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则的身份证件。
《婚姻挂号法令》第十二条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第四十九条 婚姻挂号员受理离婚挂号请求,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标准第四十八条规则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二)向当事人批注婚姻法关于挂号离婚的条件;
(三)问询当事人的离婚志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志愿;
(四)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
《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结;
(五)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挂号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两边各一份,婚姻挂号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查看,契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挂号查看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挂号查看处理表》和离婚证别离参照本标准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则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挂号员在完结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仔细核对、查看。对打印或许书写过错、证件被污染或许损坏的,应当将证件作废处理,从头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布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两边均在场时依照下列过程进行:
(一)向当事人两边核实名字、出生日期、离婚志愿;
(二)奉告当事人两边收取离婚证后的法律联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联系、应尽的责任;
(三)见证当事人自己亲安闲《离婚挂号查看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名字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间注明“两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挂号处”。刊出后的结婚证交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别离颁布给离婚当事人两边,向两边宣告:获得离婚证,免除夫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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