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减刑的程序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5 07:15为了确保正确适用弛刑,刑法第79条对弛刑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则,即“关于犯罪分子的弛刑,由履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弛刑主张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许建功现实的,裁决予以弛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弛刑。”依据这一规则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弛刑在程序上应当掌握以下几点:1?监狱等惩罚履行机关无权决议对罪犯适用弛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弛刑的主张。2?对罪犯适用弛刑的决议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议对罪犯适用弛刑。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弛刑案子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详细如下:(1)关于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弛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办理机关审阅赞同的监狱弛刑主张书裁决。(2)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含减为有期徒刑)、拘役、控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弛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当地履行机关提出的弛刑主张书裁决。4?人民法院审理弛刑案子,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关于重要罪犯的弛刑以及合议庭定见有不合或许有其他特别状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议。5?关于被判处死刑延期履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弛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弛刑主张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决;案情杂乱或许状况特别的,能够延伸1个月。6?关于被判处拘役、控制或许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弛刑,有关法院应当自收到弛刑主张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决,不得延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