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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有哪些亮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0 00:27
网购遇到问题产品需求退货时,不少商家会以“已拆封”、“试用过”等理由回绝退货。往后,这一状况将有改进。
近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顾客权益维护法施行法令》(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八章、七十条。其间说到,经营者不得私行扩展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产品的规模,拆封产品也能够“无理由退货”。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则,未经顾客赞同,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许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关于拒不依法处理缺点产品的商家,将会遭到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责令歇业整顿并撤消营业执照。
亮点
不影响“产品无缺”即可退货
退货费事是不少顾客网购时的一大困惑。顾客退货时,商家一般都会要求产品无缺,乃至要求产品不得拆封、试用。新《消法》的亮点之一便是支撑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提出,经营者除按照《顾客权益维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外,不得私行扩展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产品的规模。
该法令清晰提出,产品能够坚持原有质量、功用,包含产品自身、配件、商标标识、运用说明书等完全的,视为产品无缺。顾客根据查验需求而翻开产品包装,或许为承认产品的质量、功用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产品的无缺,经营者应当在签收退回产品之日起七日内向顾客返还已付出的货款。
该法令拟规则,对拆封后易导致产品性质改动、影响人身安全或许生命健康的产品;一经激活或许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产品;出售时已明示的接近保质期的产品、有瑕疵的产品等状况,能够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但未经顾客承认的,经营者不得回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未经顾客赞同不得推送商业信息
网购后,不少顾客会不时收到网店商家推送的广告信息,有些是短信,有些则是推销电话。对此,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则,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走漏、篡改、毁损其搜集的顾客个人信息;未经顾客赞同,不得向别人供给顾客个人信息。通过处理无法辨认特定顾客且不能恢复的在外。
征求意见稿还说到,未经顾客清晰赞同或许恳求,经营者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许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顾客赞同经营者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或许拨打商业性推销电话的,除两边还有约好以外,不得要求顾客承当费用。
商家拒不处理缺点产品或被歇业
产品呈现问题时,出产者一般会发布产品召回信息,但也有不少产品召回不及时的状况。此前宜家未及时在中国市场召回“问题柜子”也引起社会重视。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出产和进口产品、供给服务的经营者是缺点产品、服务的召回主体。发现产品、服务或许存在缺点的,应当当即安排查询剖析,并及时采纳中止出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毁掉、中止出产、中止供给、消除危险等办法。
法令还清晰,拒不依法处理缺点产品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消法》第56条予以处分,包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歇业整顿、撤消营业执照。
此外,关于前段时间呈现的“易道”预付消费难退款等问题,此次征求意见稿拟规则,经营者发行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应获得相关答应,并应当向顾客明示兑付危险。
专家说法
无理由退货系世界常规
关于此次《顾客权益维护法施行法令》(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则,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律师刘红宇表明,此次发布的法令使得新《消法》的规则愈加具体化,施行法令中的细则,都是对顾客的有力维护,也是习惯新常态条件下对顾客权益的维护。
例如其间关于无理由退货的细则规则,保证货品没有严重损失状况下都能够退货,是给了顾客更好的维护。产品无理由退货是世界上一个成文的常规,现在咱们与世界接轨的一起,给顾客更全面的维护。此次规则的“未经顾客赞同,不得泄漏其个人信息”也是与时俱进的规则,曾经法律法规没有这么清晰的禁止性规则,使得一些商家会借机让顾客用个人信息填许多“三包”协议,然后随意传达,让顾客苦不堪言,这次施行法令的禁止性规则一定会削减这种状况的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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