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07:34
《路途交通安全法》第73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构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职责。这能够说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具有的内容的阐明,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必要具有本法所要求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许无法查验交通事故现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路途和交通环境的根本状况;
(2)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
(3)交通事故依据及构成原因的剖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差错及职责或许意外原因。
2、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请求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受害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有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的职责;无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无职责。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验交通事故现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当事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别离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许无法查验交通事故现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路途和交通环境的根本状况;
(2)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
(3)交通事故依据及构成原因的剖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差错及职责或许意外原因。
2、未抄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请求后十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受害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有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的职责;无依据证明受害人有差错的,确认受害人无职责。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验交通事故现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当事人状况及查询得到的现实,别离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