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比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01:33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概念及规模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程序分别由《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矩》和《美国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规矩》规则。除一般程序之外,美国有两种方式的简易程序: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和辩诉买卖程序。所谓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是指关于《美国法典》规则的轻罪、微罪案子以及此类案子的申述案子,经被告人的书面赞同,由司法官或许区域法院法官进行简略审理并当即裁判的简易程序。所谓辩诉买卖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己方利益,检察官一方和被告方律师或许被告人一方能够洽谈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违法或许较所指控违法为轻的违法,或许与所指控违法相关联的违法,作出有罪辩论或许不辩解也不认罪辩论,而由检察官向法官提议吊销其他指控,或许主张法官给被告人一项特定的判定,或许赞同在被告人恳求一项特定判定时不予以对立,或许赞同一详细判定是对该案的恰当处理,法官不参与上述洽谈但能够承受协议,并按协议判定和处刑的简易程序。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则了一般审判程序(包含第一审程序、法令救助程序、对以承认判定完毕的程序再审程序);被害人参与程序和特别品种程序(包含处置令程序,保安处置程序,简易程序,没收、扣押产业程序,对法人、社会团体处以罚款程序)三种。笔者以为,五种特别品种程序与一般审判程序比较均具有简略、即时、速决的特征,均归于简易程序的规模。处置令程序,是指在由刑事法官、陪审法庭审理的程序中,关于轻罪案子,依检察官的书面恳求,刑事法官、陪审法庭能够不经审判而以书面处置令来承认对违法行为的法令处置的简易程序。保安处置程序,是指因被告人无责任才能或许无受审才能而不进行刑事诉讼时,检察官向法院提出恳求,并由法院判处纠正及保安处置的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在由刑事法官或许陪审法庭审理的程序中,关于案情简略或许依据清楚且或许判处一年以下拘禁或许掠夺驾驭权的处置、适合当即审理的案子,经检察官的恳求,刑事法官或许陪审法庭进行简略审理并当即判定的诉讼程序。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规则的诉讼程序有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特别程序又规则了五种程序:
简易审判程序,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快速审判程序,当即审判和处置令程序。简易审判程序,是指对除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案子外的一切刑事案子,被告人为获取惩罚的减轻,征得检察官的赞同后能够向法官提出适用该程序的恳求,法官承受恳求后仅依据侦办檀卷就能够对案子作出敏捷的判定的简易程序。
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或许被称为“意大利式辩诉买卖程序”(注:程味秋:《〈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简介》,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7页。),是指在宣告开端第一审法庭审理之前,未提出适用简易审判程序恳求的被告人和检察官能够要求法官按照其两边协议的惩罚品种和规范适用代替性惩罚或许减轻产业刑、拘禁刑,法官即以判定的方式承认两边协议的简易程序。
快速审判程序,是指对被告人在违法时被当场拘捕,且拘捕取得认可,检察官以为应当予以追诉的案子,或许拘捕虽未取得认可但被告人和检察官赞同适用该程序的案子,或许被告人在讯问中作出认罪辩论的案子,被告人经检察官的提交或许传唤,应当承受法官的当即审判而不要求适用简易审判程序,或许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的简易程序。
当即审判程序,是指对依据清楚的刑事案子,检察官在将被告人挂号违法音讯后的90日内,经预先问询被告人,检察官或许抛弃参与开始庭审权力的被告人均能够要求法官当即审理并判定的简易程序。
处置令程序,是指担任初期侦办的法官按照检察官的恳求,就公诉案子中检察官以为只应当适用产业刑的案子,或许代替拘禁刑而科处产业刑的案子,无需通过侦办或许审判而直接发布处置令的简易程序。
从以上五种特别程序的概念及概念所反映的特色上,咱们能够看出,他们与一般程序的差异在于简略、便利、敏捷。因而,这五种特别程序是简易程序的不同方式,都归于简易程序的规模。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笔者以为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关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被害人申述的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经检察院主张、人民法院赞同或许人民法院决议、检察院赞同的、或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单处置金或许免予刑事处置而且事实清楚、依据充沛的公诉案子,由底层法院独任审判,程序上较一般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
美国联邦刑事诉讼程序分别由《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矩》和《美国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规矩》规则。除一般程序之外,美国有两种方式的简易程序: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和辩诉买卖程序。所谓司法官审理细微违法程序,是指关于《美国法典》规则的轻罪、微罪案子以及此类案子的申述案子,经被告人的书面赞同,由司法官或许区域法院法官进行简略审理并当即裁判的简易程序。所谓辩诉买卖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己方利益,检察官一方和被告方律师或许被告人一方能够洽谈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对检察官所指控的违法或许较所指控违法为轻的违法,或许与所指控违法相关联的违法,作出有罪辩论或许不辩解也不认罪辩论,而由检察官向法官提议吊销其他指控,或许主张法官给被告人一项特定的判定,或许赞同在被告人恳求一项特定判定时不予以对立,或许赞同一详细判定是对该案的恰当处理,法官不参与上述洽谈但能够承受协议,并按协议判定和处刑的简易程序。
《德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则了一般审判程序(包含第一审程序、法令救助程序、对以承认判定完毕的程序再审程序);被害人参与程序和特别品种程序(包含处置令程序,保安处置程序,简易程序,没收、扣押产业程序,对法人、社会团体处以罚款程序)三种。笔者以为,五种特别品种程序与一般审判程序比较均具有简略、即时、速决的特征,均归于简易程序的规模。处置令程序,是指在由刑事法官、陪审法庭审理的程序中,关于轻罪案子,依检察官的书面恳求,刑事法官、陪审法庭能够不经审判而以书面处置令来承认对违法行为的法令处置的简易程序。保安处置程序,是指因被告人无责任才能或许无受审才能而不进行刑事诉讼时,检察官向法院提出恳求,并由法院判处纠正及保安处置的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在由刑事法官或许陪审法庭审理的程序中,关于案情简略或许依据清楚且或许判处一年以下拘禁或许掠夺驾驭权的处置、适合当即审理的案子,经检察官的恳求,刑事法官或许陪审法庭进行简略审理并当即判定的诉讼程序。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规则的诉讼程序有一般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特别程序又规则了五种程序:
简易审判程序,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快速审判程序,当即审判和处置令程序。简易审判程序,是指对除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案子外的一切刑事案子,被告人为获取惩罚的减轻,征得检察官的赞同后能够向法官提出适用该程序的恳求,法官承受恳求后仅依据侦办檀卷就能够对案子作出敏捷的判定的简易程序。
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或许被称为“意大利式辩诉买卖程序”(注:程味秋:《〈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简介》,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7页。),是指在宣告开端第一审法庭审理之前,未提出适用简易审判程序恳求的被告人和检察官能够要求法官按照其两边协议的惩罚品种和规范适用代替性惩罚或许减轻产业刑、拘禁刑,法官即以判定的方式承认两边协议的简易程序。
快速审判程序,是指对被告人在违法时被当场拘捕,且拘捕取得认可,检察官以为应当予以追诉的案子,或许拘捕虽未取得认可但被告人和检察官赞同适用该程序的案子,或许被告人在讯问中作出认罪辩论的案子,被告人经检察官的提交或许传唤,应当承受法官的当即审判而不要求适用简易审判程序,或许依当事人的要求适用惩罚程序的简易程序。
当即审判程序,是指对依据清楚的刑事案子,检察官在将被告人挂号违法音讯后的90日内,经预先问询被告人,检察官或许抛弃参与开始庭审权力的被告人均能够要求法官当即审理并判定的简易程序。
处置令程序,是指担任初期侦办的法官按照检察官的恳求,就公诉案子中检察官以为只应当适用产业刑的案子,或许代替拘禁刑而科处产业刑的案子,无需通过侦办或许审判而直接发布处置令的简易程序。
从以上五种特别程序的概念及概念所反映的特色上,咱们能够看出,他们与一般程序的差异在于简略、便利、敏捷。因而,这五种特别程序是简易程序的不同方式,都归于简易程序的规模。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笔者以为是指在第一审程序中,关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被害人申述的有依据证明的细微刑事案子,经检察院主张、人民法院赞同或许人民法院决议、检察院赞同的、或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单处置金或许免予刑事处置而且事实清楚、依据充沛的公诉案子,由底层法院独任审判,程序上较一般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