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有什么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4:5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定或裁决税务办理相对人不服税务机关的详细行政行为或复议决议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税务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准则的组成部分,受《行政诉讼法》的束缚。作为一项司法救助准则,税务行政诉讼关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加强法律监督,严格遵守和履行税法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是:
(1)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一审原告只能是接受税务机关详细行政行为的办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二审中,两边当事人都能够作为上诉人。
(2)诉讼目标为详细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笼统行政行为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目标。
(3)以复议为前置程序。税务办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纳税行为不服,有必要通过复议之后,才可提起上诉;可是关于其他税务争议,起诉前是否通过复议,能够由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办理相对人自行挑选。
(4)实施合议、逃避和两审终审的准则。关于发挥团体的力气,加强法律监督,充沛确保审判的公正性,避免各种遗漏和误判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