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中的免租期间需不需要交房产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09:07近来,税务机关在进行中等危险应对中发现,某企业的房产分为自用和租借两部分,租借的部分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外租借,前3个月免收租金,之后每月租金20万元。企业申报交纳了后9个月的房产税21.6万元,并以为已然前3个月免收租金,就不需求交纳房产税。税务人员查阅了企业与承租方之间的房产租借合同,核实了前3个月免收租金的约好,确定依据现行方针,在免收租金期间,应由租借方依照房产原值申报交纳房产税。该企业提出异议,以为应该由承租方依照房产余值代为交纳房产税。税务人员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为这不契合由承租方代为交纳的方针规则。终究,经过耐性的方针宣扬,该企业接受了税务人员的观念。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顿残疾人工作单位乡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针的告诉》(财税〔2010〕121号)规则,对租借房产,租借两边签定的租借合同约好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本案中,关于免收租金的3个月,应该由产权所有人(即租借方企业)依照房产原值交纳房产税。税务人员教导企业补缴房产税10.08万元,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听讼网小编提示咱们:企业将搁置房产用于租借时,应该严厉依照现有方针规则,辨明房产税交税义务人,依法申报交纳房产税。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