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定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1:45
咱们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责任,但是在许多状况下,一些人不愿意实行自己的责任,因而法令上规则了一些救助办法。行政强制实行便是其间的一种。那么行政强制实行的界说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法令上行政强制实行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实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实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实行主体。
2.行政强制实行以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为实行内容。
3.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迫使相对人实行责任或用代实行等办法到达与实行责任相同之状况,终究保证行政法上次序的完成。
4.行政强制实行不允许进行实行宽和。行政强制实行是法令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行政机关如抛弃强制实行而与被实行人宽和,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责任,即为渎职。这是法令所不能允许的。
三、行政强制实行的办法
(一)代实行
代实行,又名代实行,是指责任人不实行法令、法规等规则的或许行政行为所确认的可替代作为责任,由行政强制实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实行,并向责任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实行办法。 代实行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实行行政法上责任的现实,且此种不实行因成心或过错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责任是别人能够代为实行的作为责任。
3. 代实行的责任有必要是代实行后能到达与相对人亲身实行责任同一意图的责任。
4. 由责任人承当必要的费用。
(二)实行罚
实行罚是一种直接强制实行的手法。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实行现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实行该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的法令制度。实行罚可分两类:一是实行行政罚;二是实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选用代实行、实行罚等直接手法不能到达实行意图,或无法选用直接手法时,实行主体可依法对责任人的人身或产业直接施行强制,迫使其实行责任或完成与实行责任相同状况的强制实行办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办法,因而其运用在不违反现行立法规则之外,还有必要坚持必定的合理度。
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为你介绍的“行政强制实行界说”的相关常识。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欢迎您在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法令上行政强制实行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则,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实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实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实行主体。
2.行政强制实行以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为实行内容。
3.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迫使相对人实行责任或用代实行等办法到达与实行责任相同之状况,终究保证行政法上次序的完成。
4.行政强制实行不允许进行实行宽和。行政强制实行是法令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行政机关如抛弃强制实行而与被实行人宽和,就等于抛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责任,即为渎职。这是法令所不能允许的。
三、行政强制实行的办法
(一)代实行
代实行,又名代实行,是指责任人不实行法令、法规等规则的或许行政行为所确认的可替代作为责任,由行政强制实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实行,并向责任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实行办法。 代实行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要件:
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实行行政法上责任的现实,且此种不实行因成心或过错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责任是别人能够代为实行的作为责任。
3. 代实行的责任有必要是代实行后能到达与相对人亲身实行责任同一意图的责任。
4. 由责任人承当必要的费用。
(二)实行罚
实行罚是一种直接强制实行的手法。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实行现已收效的详细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实行该详细行政行为所确认的责任的法令制度。实行罚可分两类:一是实行行政罚;二是实行罚。
(三)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选用代实行、实行罚等直接手法不能到达实行意图,或无法选用直接手法时,实行主体可依法对责任人的人身或产业直接施行强制,迫使其实行责任或完成与实行责任相同状况的强制实行办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办法,因而其运用在不违反现行立法规则之外,还有必要坚持必定的合理度。
行政强制实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许行政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对不实行行政决议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强制实行责任的行为。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为你介绍的“行政强制实行界说”的相关常识。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欢迎您在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