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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玉林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05:02

  关于玉林住宅公积金缴存事务处理手续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住宅公积金汇缴:
  (一)住宅公积金一般采纳按月汇缴的方法进行。员工个人缴存的住宅公积金,由地点单位每月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员工薪酬之日起5日内自即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的住宅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的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
  (二)选用同城委托收款方法汇缴的,公积金中心在每月20日前,向付款单位银行宣布同城委托收款凭据,直接从单位账户大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的住宅公积金汇缴到公积金中心的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
  (三)公积金中心每月向单位托收住宅公积金,对未收到金钱的单位,应当及时告诉,单位应当于接到告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处理补缴手续。
  住宅公积金补缴:
  (一)赞同缓缴的住宅公积金延期已满;
  (二)新添加员工或调入员工未准时缴存住宅公积金的;
  (三)单位员工因故漏缴住宅公积金的;
  (四)单位发作兼并、分立、吊销、破产、闭幕或许改制等景象的,应当为员工补缴上述状况发作前欠缴(包含未缴和少缴)的住宅公积金;
  (五)其他需求补缴住宅公积金的。
  单位补缴住宅公积金(包含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践采纳不同方法确认:单位从未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法令(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发布)发布之月起欠缴员工的住宅公积金。如单位经济条件答应的,也可从当地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之月起补缴。单位在《法令发布之前已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可从单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之月补缴。单位未依照规则的员工规模和规范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应当为员工补缴。补缴住宅公积金的薪酬基数按应补缴期间员工对应的上一年度薪酬基数核算。单位不供给员工薪酬状况或许员工对供给的薪酬状况有贰言的,公积金中心可根据当地劳作部分、司法部分核定的薪酬,或地点设区城市核算部分发布的上年员工平均薪酬核算。
  住宅公积金改变:
  (一)汇缴人员改变:单位呈现员工调入或调出;员工离、退休;员工在职期间逝世;员工与单位中止或康复薪酬联系;员工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因其他原因,单位停发其薪酬等状况,应为员工个人处理改变手续,应填写《住宅公积金改变清册,照实反映改变人员的名字、身份证号、缴存基数、月缴存额、改变年月等祥细状况。员工因变化工作单位的原因,其住宅公积金余额应先处理账户封存,并于次月后处理员工账户搬运。单位应填写《玉林市住宅公积金搬运告诉书。
  (二)汇缴基数改变:为使员工新一年度的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准确无误,保证员工合法权益,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汇缴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或7月为处理基数改变时刻。应填写《住宅公积金基数改变清册,反映新的薪酬基数及月缴存额。
  单位有必要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许少缴:
  (一)单位下降缴存份额或许缓缴住宅公积金有必要契合以下条件:因为单位经济困难,单位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百分之七十,当年单位经济效益没有好转,履行自治区赞同的当地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有困难的,能够按规则请求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但下降后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不能低于5%;因为单位经济困难,单位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单位经济效益没有好转的,能够按规则请求缓缴住宅公积金。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弛缓缴住宅公积金的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弛缓缴住宅公积金满一年后,需求持续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弛缓缴住宅公积金的单位,应从头请求并按规则处理连续手续。当单位经济条件好转时,要及时补缴欠缴的住宅公积金。
  (二)单位处理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缓缴住宅公积金应供给下列资料:
  1、缓缴住宅公积金、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请求表;
  2、单位请求报告;
  3、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评论通过的有关文件、纪要;
  4、单位上报核算部分的劳作薪酬表;
  5、反映单位运营状况的会计报表
  (三)单位处理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缓缴住宅公积金的批阅程序:
  1、单位提交员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评论;
  2、单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请求;
  3、公积金中心审阅;
  4、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赞同。
  未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评论通过的,管委会或公积金中心不得赞同下降缴存份额或许缓缴。
  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宅公积金,依照下列规则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分核定出入后,在预算或许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本钱中列支。
  温馨提示:
  住宅公积金的结算年度,自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止。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住宅公积金自存入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之日起依照国家规则的利率计息。本年缴存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银行同期三个月定时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积金中心依法给予处理:
  (一)违背《法令的规则,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建立手续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逾期不缴或许少缴住宅公积金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期限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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