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通奸与非法姘居之间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19:20
重婚、通奸与不合法姘居之间的差异
(一)重婚罪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品,是剥削阶级堕落吃苦思想在婚姻联系上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可是,在商场经济体制树立与逐渐健全的今日,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十分遍及。重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子时,罪与非罪的边界往往难以区别。咱们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重婚罪与非罪的边界。
1、要区别重婚罪与有爱人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边界。
近几年来,诱骗、贩卖妇女的违法相当严重。有的妇女现已成婚,但被违法分子诱骗、贩卖后被逼与别人成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虽然有重婚行为,但其片面上并无重婚的成心,与别人重婚是违反其志愿的、是别人诈骗或逼迫的成果。
2、要区别重婚罪与暂时姘居的边界。
姘居,是指男女两边未经成婚而暂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怎么确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显着仅仅暂时姘居联系,互相以”姘头“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撤散,或许在约好时期届满后即完毕姘居联系的,则只能以为是单纯不合法同居,不能以为是重婚。”
(二)通奸是指两边或一方有爱人的男女自愿发作的不正当的两性联系的行为。
1、通奸是婚外性行为。男女两边或一方已有婚姻联系存在,要注意的是,如男女两边均未婚,不归于通奸,而是不合法同居。
2、通奸行为具有隐秘性。
3、通奸是两边自愿发作的两性行为。
(三)不合法姘居是指两边或一方有爱人的男女不合法的、缺少持久共同日子意图的暂时揭露同居。具有如下特征:
1、女两边或一方已有爱人,归于婚外同居;
2、姘居日子带有暂时性,两边片面上没有长时间共同日子的意图;
3、两边揭露同居,并构成共同日子联系;
4、两边在片面上自愿。
(四)对不合法姘居的处理
1、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并令其具结悔过。
2、当事人所在单位可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3、姘居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由公安给予治安处罚。
4、姘居时间长,彻底类似于夫妻联系的,则能够确定为现实婚姻,按现实婚姻论处。
5、与现役军人的爱人同居的,则构成损坏军婚罪。
(2)因遭受灾祸外逃而与别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祸在客籍无法日子而外流营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乃至是两边一起外流营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联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别人成婚。这种重婚行为虽然有重婚成心,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一)重婚罪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品,是剥削阶级堕落吃苦思想在婚姻联系上的体现。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可是,在商场经济体制树立与逐渐健全的今日,重婚观念很严重。所谓“大款”养“二奶”已十分遍及。重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子时,罪与非罪的边界往往难以区别。咱们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重婚罪与非罪的边界。
1、要区别重婚罪与有爱人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边界。
近几年来,诱骗、贩卖妇女的违法相当严重。有的妇女现已成婚,但被违法分子诱骗、贩卖后被逼与别人成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虽然有重婚行为,但其片面上并无重婚的成心,与别人重婚是违反其志愿的、是别人诈骗或逼迫的成果。
2、要区别重婚罪与暂时姘居的边界。
姘居,是指男女两边未经成婚而暂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怎么确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显着仅仅暂时姘居联系,互相以”姘头“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撤散,或许在约好时期届满后即完毕姘居联系的,则只能以为是单纯不合法同居,不能以为是重婚。”
(二)通奸是指两边或一方有爱人的男女自愿发作的不正当的两性联系的行为。
1、通奸是婚外性行为。男女两边或一方已有婚姻联系存在,要注意的是,如男女两边均未婚,不归于通奸,而是不合法同居。
2、通奸行为具有隐秘性。
3、通奸是两边自愿发作的两性行为。
(三)不合法姘居是指两边或一方有爱人的男女不合法的、缺少持久共同日子意图的暂时揭露同居。具有如下特征:
1、女两边或一方已有爱人,归于婚外同居;
2、姘居日子带有暂时性,两边片面上没有长时间共同日子的意图;
3、两边揭露同居,并构成共同日子联系;
4、两边在片面上自愿。
(四)对不合法姘居的处理
1、由公安机关强制其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并令其具结悔过。
2、当事人所在单位可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3、姘居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由公安给予治安处罚。
4、姘居时间长,彻底类似于夫妻联系的,则能够确定为现实婚姻,按现实婚姻论处。
5、与现役军人的爱人同居的,则构成损坏军婚罪。
(2)因遭受灾祸外逃而与别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祸在客籍无法日子而外流营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乃至是两边一起外流营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联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别人成婚。这种重婚行为虽然有重婚成心,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