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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19:24
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两边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定的文书,是对两边买卖房子有关事宜的开始承认。
立刻要签商品房认购书了,有什么需求留意的?听讼网小编在此给我们6个提示,一同来看看吧。
签定商品房认购书时应留意什么问题?
1、躲避受控制条款。假如购房人自己想签定认购的话,则要防止认购书中的受控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则期限内未签定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交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间主要原因往往是在详细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状况不能彻底将差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要挟购房人。假如因为各种原因有必要签定认购书的话,应当防止该条款的呈现。主张购房人要求签定认购书演示文本,该文本充沛维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好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交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独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骗局,购房者只需没有与开发商签定正式买卖合同,不管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交还;
3、不运用含糊概念,在认购书关于价格条款的约好,不要运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精确到单价的详细数额;
3、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存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存许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存10天,此房号保存10天。此刻还要留意,这种保存是开发商的单独许诺,假如开发商没有完成许诺应该承当违约职责,不要把这种保存签定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有必要购买的职责;
5、留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职责的对等性。合同中表现的基本原则便是自愿相等,换个视点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则必要的职责,两边的职责都是环绕合同意图的完成而建立的,任何一方的职责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现在大都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供给格局合同,对购房者的约束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当职责。为了防止一方职责歪斜,在签定协议时要留意加上约束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定《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供给的格局条款进行仔细检查,恰当弥补完善,将定金的约好规模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子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干真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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