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是否符合行贿罪主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18:37
现如今我国的贪污腐败的问题冲击力度是很大的,所以也有很多人由于给官员纳贿而被抓了。村民委员会是否契合纳贿罪主体要求呢?我国《刑法》是怎样规则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具体介绍下相关问题。
能够。
纳贿罪简介:
纳贿罪,是指为获取不合理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纳贿罪的立案规范分为对个人纳贿罪、对单位纳贿罪、单位纳贿罪三种状况。而关于纳贿罪,我国法令规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或许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纳贿罪的违法特征:
纳贿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纳贿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事行为的廉洁性。
2.纳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与纳贿的方式相对应,纳贿也分为两种景象:一是行为人自动给予纳贿人以资产。在这种状况下,不管行为人意图获取的合理利益是否完成,均不影响纳贿罪的建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逼给予其资产。在这种状况下,假如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逼交给资产,只要内行为人取得不合理利益的状况下,才干构成纳贿罪。假如没有取得不合理利益的,不是纳贿。此外,依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则,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纳贿论处。这种特别纳贿行为,理论上也称为经济纳贿罪。
3.纳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成为纳贿罪的主体。
4.纳贿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获取不合理利益的违法意图。依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告诉,“获取不合理利益”,是指获取违背法令、法规、国家方针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则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许有关单位供给违背法令、法规、国家方针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则的协助或便利条件。
纳贿罪是与纳贿罪相对应的一种罪名,只要是有纳贿就必定是有一个纳贿的主体的。这在刑法傍边也叫作“对向犯”。至于它的主体很明显便是一般主体了。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哦。
能够。
纳贿罪简介:
纳贿罪,是指为获取不合理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纳贿罪的立案规范分为对个人纳贿罪、对单位纳贿罪、单位纳贿罪三种状况。而关于纳贿罪,我国法令规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或许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纳贿罪的违法特征:
纳贿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纳贿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事行为的廉洁性。
2.纳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与纳贿的方式相对应,纳贿也分为两种景象:一是行为人自动给予纳贿人以资产。在这种状况下,不管行为人意图获取的合理利益是否完成,均不影响纳贿罪的建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逼给予其资产。在这种状况下,假如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逼交给资产,只要内行为人取得不合理利益的状况下,才干构成纳贿罪。假如没有取得不合理利益的,不是纳贿。此外,依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则,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纳贿论处。这种特别纳贿行为,理论上也称为经济纳贿罪。
3.纳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天然人均能成为纳贿罪的主体。
4.纳贿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获取不合理利益的违法意图。依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告诉,“获取不合理利益”,是指获取违背法令、法规、国家方针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则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许有关单位供给违背法令、法规、国家方针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则的协助或便利条件。
纳贿罪是与纳贿罪相对应的一种罪名,只要是有纳贿就必定是有一个纳贿的主体的。这在刑法傍边也叫作“对向犯”。至于它的主体很明显便是一般主体了。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