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7:28公租房是国家对契合条件的经济能力缺乏的人的一种优惠住宅补助,满意请求条件的人能够请求公租房,那么在请求之后期限满了之后怎样退房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公租房退房流程:
1、承租人腾空住宅,并向市租借中心提出退房请求。
2、5个作业日内联系承租人,承认验房时刻;
3、市租借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好时刻一起现场验房;房子如有归于承租人使用不当形成的损坏、丢掉或改动原状的景象,承租人需承担修理或补偿职责;两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承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一起承租人将钥匙交回。/4、验房后个作业日内,承租人持自己身份证、租借合同、租借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求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分处理),到市租借中心处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一起需求按规则补交租金。
5、验房10个作业起,承租人不处理退房后续的,租金依照逾期核算,直至悉数退房手续处理结束。
公租房请求程序各地有所差异,下面以深圳为例进行解说:
(一)请求人登录体系在线填写请求信息,并依据体系的提示,预定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请求资料的时刻。
(二)去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阅请求人所提交书面请求资料是否契合法定方式。需求补交资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请求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请求资料的信息是否共同。 3.结合体系端口所反应的社保、具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证性住宅等信息,进一步审阅并判别请求人是否契合请求条件。
(三)初审契合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存案回执》,扫描并上传请求人所提交书面请求资料,提交市主管部分终审;不契合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市主管部分终审。市主管部分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宅保证部分批量核对有关条件,包含婚姻、户籍、住宅及宅基地、购房补助、区级方针房等。
(五)终审契合公共租借住宅请求条件的,归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分驳回请求,出具《驳回请求通知书》。
(六)按季度更新并发布轮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