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让股权时该怎样做纳税调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30 14:48企业持有的股权归于企业持有的一项财物,企业将全资子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别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归于财物捐献,转让时应借记“经营外开销”,贷记“长时间股权出资”。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问:我公司部属两家全资子公司,2009年年末将其中一家的一切股权无偿转让到别的一家,即现在一家为子公司,另一家为孙公司。转让股权时母公司做账,借记“出资收益”,贷记“长时间股权出资”,在汇算清缴时出资收益需要做交税调整吗?
企业所得税处理时触及两个调整:
一是视同转让产业的处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则,企业将产业用于捐献,应当视同转让产业。公司应承认转让股权损益(公允价减账面价值)。
二是不符合规则的财物捐献的处理。企业的股权捐献不归于《财政部关于企业公益性捐献股权有关财政问题的告诉》(财企[2009]213号)中说到的公益性捐献,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和第十条(五)的规则,企业发作的公益性捐献以外的捐献开销不得税前扣除,公司要将计入“经营外开销”的部分进行交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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