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包括几种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02:01
行政复议包含几种行为?
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能够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含请求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议,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议须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赞同或许团体讨论通过,它表现了行政机关的毅力,是行政复议的成果。行政复议决议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一、坚持被请求复议的详细行政行为
坚持是坚持原详细行政行为,使其持续存在下去。应具有五个条件:1.现实清楚。即所确定的现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根据确凿。即所供给的根据使辩驳不能成立;3.适用根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子无关和逾越有效期限、废止的法令、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令、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则了实施的方法、过程和时限,有必要墨守成规;5.内容恰当。即尽管适用根据正确,行政机关依然要在必定的起伏内恰当做出决议。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不然难以确保行政复议决议的公正性。
二、决议行政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实行法定责任
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准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危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假如行政机关没有实行其应当实行的法定责任而被公民、法人请求复议,复议机关就有必要责令该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责任。
三、吊销原详细行政行为
吊销是吊销现已发作的行政行为,标明被吊销的行为自吊销之日起即无效力。吊销分为两种状况:一是详细行政行为有首要现实不清、根据不足、适用根据过错、违背法定程序、逾越或许滥用职权、显着不妥五种景象的,决议吊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悉数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根据、根据,决议吊销。
四、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
改变与吊销的差异在于,改变是复议机关直接对原详细行政行为进行调整,然后直接参与了对办理相对人的行政办理活动。
五、承认详细行政行为违法
承认违法的状况相对少于吊销与改变的状况,首要适用于吊销、改变能够处理的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并为责令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发明前提条件。
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大致能够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受理阶段,包含请求在内,它以行政机关正式受理为标志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复议决议,是第二阶段。行政复议决议须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赞同或许团体讨论通过,它表现了行政机关的毅力,是行政复议的成果。行政复议决议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一、坚持被请求复议的详细行政行为
坚持是坚持原详细行政行为,使其持续存在下去。应具有五个条件:1.现实清楚。即所确定的现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根据确凿。即所供给的根据使辩驳不能成立;3.适用根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子无关和逾越有效期限、废止的法令、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令、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则了实施的方法、过程和时限,有必要墨守成规;5.内容恰当。即尽管适用根据正确,行政机关依然要在必定的起伏内恰当做出决议。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不然难以确保行政复议决议的公正性。
二、决议行政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实行法定责任
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准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危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假如行政机关没有实行其应当实行的法定责任而被公民、法人请求复议,复议机关就有必要责令该机关在必定期限内实行责任。
三、吊销原详细行政行为
吊销是吊销现已发作的行政行为,标明被吊销的行为自吊销之日起即无效力。吊销分为两种状况:一是详细行政行为有首要现实不清、根据不足、适用根据过错、违背法定程序、逾越或许滥用职权、显着不妥五种景象的,决议吊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最初作出详细行政行为的悉数根据、根据和其他有关资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根据、根据,决议吊销。
四、改变原详细行政行为
改变与吊销的差异在于,改变是复议机关直接对原详细行政行为进行调整,然后直接参与了对办理相对人的行政办理活动。
五、承认详细行政行为违法
承认违法的状况相对少于吊销与改变的状况,首要适用于吊销、改变能够处理的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并为责令从头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发明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