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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当庭修改证词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10:48
咱们都知道,在法庭上,证人不来但写证词并按了手印,这样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依据规则的规则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承受两边当事人和法官的问询,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证词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证人当庭修正证词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但法律规则的特别景象在外。
《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则,但凡知道案子状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撑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第73条规则,经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答应,能够经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能或许视听资料等方法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证人证言的内容包含对查清案子本相的全部现实。与案子无关的内容、或许是证人的估量、猜想、幻想等,不能作为证言的内容。办案人员只能要求证人陈说案子现实,而不能要证人对这些现实作出判别。证人陈说的状况,能够是听到的或许看到的,也能够是他人看到的而转达的。可是转达的状况,有必要阐明来历,说不出来历的,或许道听途说的音讯,不能作为证人证言适用。
证人证言具有不稳定性和多变性的特色。即便一个诚笃的人,供给的证言也或许有失真的时分。亲属联系,朋友联系或存有恩怨的敌对联系等,都或许影响证人证言的实在性,然后导致对立,法官有必要仔细剖析证言的对立,严厉检查判别。证人供给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许其他密切联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但条件是,证人证言有必要是实在的。本案中,四名登报寻觅的目睹证人归于其他证人,但因证言有瑕疵,最终才没有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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