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公证的具体手续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7:43
【赠与合同常识】房子赠与公证的详细手续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产业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赞同承受的合同。赠与合同能够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产业不限于一切权的移转,如典当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安排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一切的产业无偿地赠送给别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处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处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一切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供给共有人赞同将产业赠与别人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团体一切的,应提交该团体安排成员赞同赠与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全民一切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联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称号、数量和根本状况、坐落地址;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明;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托付别人处理。
2. 赠与标的物为一起产业或夫妻共有应一起处理。
3.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典当、留置、担保等状况。
4.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产业无偿赠与别人的行为,不能有成心躲避法令的行为。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产业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赞同承受的合同。赠与合同能够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产业不限于一切权的移转,如典当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安排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一切的产业无偿地赠送给别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处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处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一切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产业的,应供给共有人赞同将产业赠与别人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团体一切的,应提交该团体安排成员赞同赠与的书面定见;赠与物为全民一切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赠与的文件;
三、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联系;
3. 赠与的理由;
4. 被赠与标的物的称号、数量和根本状况、坐落地址;
5. 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明;
6. 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四、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托付别人处理。
2. 赠与标的物为一起产业或夫妻共有应一起处理。
3.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典当、留置、担保等状况。
4. 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产业无偿赠与别人的行为,不能有成心躲避法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