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必备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6:20房地产广告有必要实在、合法、科学、精确,不得诈骗和误导大众
1、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许供给下列相应实在、合法、有用的证明文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力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许其他首要资历证明。
(2)建造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主管部门颁布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4)工程竣工检验合格证明。
(5)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造主管部门颁布的预售、出售答应证明;租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6)中介机构发布所署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供给业主托付证明。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则的其他证明。
2.房地产预售、出售广告,有必要载明的事项。
(1)开发企业名称。
(2)中介服务机构署理出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3)预售或许出售答应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能够不用载明上述事项。
凡有下列状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1.在未经依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造的。
2.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式约束房地产权力的。
4.预售房地产,但未获得该项目预售答应证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建造的
7.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检验不合格的
8.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制止的其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