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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02:58
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无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权。
【案情总结】
孔某之子与胡某、刘某之间不能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联系,他对胡、刘的遗产无继承权。
【案情介绍】
刘某在前夫逝世后,于1980年2月与丧偶的胡某成婚,两人在广州广州久居。刘某的儿子孔某在乡间老家寓居。1988年,为减轻孔某的经济负担,刘某征得胡某赞同后,将年仅两岁的长孙(孔某的长子)接至身边,共同生活,并抚育孙子成年。胡某于2004年逝世,刘某于2007年逝世。胡某与刘某的凶事皆由胡某与前妻所生之子等人处理。
【疑问】
刘某的孙儿是否有继承权?
【回答】
孔某之子与胡某、刘某之间不能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联系,他对胡、刘的遗产无继承权。
孔某之子,与刘某他们之间具有直系血亲联系。刘某为减轻其子孔某的经济负担,抚育孙子至成年,可是他对胡某、刘某两人生前未尽奉养责任。胡、刘两人逝世后,他也未对两人的凶事尽一份力气。胡、刘两人对孔某之子的抚育是自愿的、单独面的支付,并未希望在年迈时能得到他的奉养与搀扶,故胡、刘两人与刘某孙子之间的联系不能等同于那种无血缘联系但已构成抚育联系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联系。因而,刘某的孙儿对胡、刘两人的遗产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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