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律师告诉你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3 02:13
刘某问:2014年 1月22日19时20分许,袁某驾驭鲁QXXXXX号二轮摩托车沿着省道232线由东向西行进至某村路段,与我驾驭的鲁QXXXXX号轻型一般卡车相撞,形成摩托车驾驭人袁某受伤两车不同损坏的交通事端。该交通事端经交警大队确认,我和袁某负事端平等职责。袁某受伤后被紧迫送往医院医治,袁某伤势极重,袁某住院医治期间花去巨额医疗费。袁某的丢失远远超出了交强险的补偿数额,我对事端确认书的确确定论不符,请问还有什么救助途径吗?事端确认书是不是法院判定补偿时确认补偿份额的仅有依据呢?
临沂律师回答: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事端确确定论不符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请求。新交通安全法公布后,对事端确认书不服已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提出行政复议。
事端确认书不是法院判定时区分补偿份额的仅有依据,新交通安全法把事端确认书界说为一种依据,所以假如你对事端确认书有不同定见一定要收集支撑你的观念的依据,假如你的依据充沛,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就不会选用事端确认书的定见。
临沂律师回答:关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事端确确定论不符的,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请求。新交通安全法公布后,对事端确认书不服已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提出行政复议。
事端确认书不是法院判定时区分补偿份额的仅有依据,新交通安全法把事端确认书界说为一种依据,所以假如你对事端确认书有不同定见一定要收集支撑你的观念的依据,假如你的依据充沛,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就不会选用事端确认书的定见。